第 三期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贵池区消费者协会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
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会,于4月27日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增补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审议通过《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章程》(草案),总结二届一次理事会三年来的工作,部署区消协今后工作。区人大副主任仰泽民、区政府副区长洪克峰、区纪委副书记李梅峰、区工商分局局长陈三元、区民政局局长施勤来、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徐志勇到会并在主席台就座。区法院、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农委、池州日报社、池州电视台、池阳街道办事处、秋浦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及企业理事单位负责人、区消协所属基层分会会长及理事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昌华主持。
会上,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徐志勇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从坚持普法宣传,在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上有新进展;坚持多措并举,在解民忧促稳定上有成效;坚持服务三农,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有新举措;坚持守信教育,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自身建设,在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上有新突破等五个方面,回顾了区消费者协会二届一次理事会三年来的工作。报告指出,三年来,区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万余元。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区消协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调整增补人选名单,审议并通过了《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章程》。会议增补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徐志勇为区消费者协会会长,增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少林、区工商分局副主任科员陆世平为副会长,并推选陆世平兼秘书长。会上,聘请区人大副主任仰泽民、区纪委副书记李梅峰、区工商分局局长陈三元区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
会上,新当选的区消费者协会会长徐志勇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对区消协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开拓创新,务求自身建设有新突破;二是强化职能,务求服务维权有所新突破;三是立足长远,务求消费教育有新突破;狠抓落实,务求维权网络有新突破。
会上,区工商分局局长、新当选的区消协名誉会长陈三元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消协工作指导,开创全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讲了三点意见,他指出:一是完善维权体系,更加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创新维权方式,更加高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把握发展机遇,更加有为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区政府副区长洪克峰在会议结束前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强化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要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实现消费和谐;三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四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不断增强消费维权整体合力。洪克峰副区长最后强调: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是一项伟大而长期的事业。全区消费维权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区消协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坚持继承创新,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大会主持人、副会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昌华对会议进行了小结,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促进消费和谐;二是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提升维权能力;三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增强维权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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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池区消费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摘 要)
副区长、区消协名誉会长 洪克峰
当前,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能力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商品流通和服务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比较严重,消费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制假售假行为日趋隐蔽,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区消协要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新任务的要求,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的大局中去思考、研究和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真正把消协组织建设成为"消费者的忠诚卫士"。下面,我代表贵池区人民政府就做好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要强化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消费是拉动生产、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仅有利于引导消费、促进消费、扩大消费,而且可以扩大内需、保障增长、改善民生。刚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要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形成良好消费预期,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合理引导消费行为。这就要求各级消协组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消费信心、引导消费需求,努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要不断探索消费教育引导方法,着力提升全民消费素质,做到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要以"12315"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要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引导、督促和帮助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正义;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优化市场消费环境。
二要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实现消费和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领域的矛盾纠纷呈现高发态势,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分重要。全省各级消协组织要全心全意做好消费者投诉接待和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因消费纠纷产生的各种矛盾。继续坚持"以和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方便农民消费者咨询、投诉,力争农民投诉不出村;继续推进"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支持、督促企业依法先行和解,建立健全企业"和解在先"的投诉解决机制,力争消费纠纷不出店;继续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化解消费纠纷、分析动态、发布消费信息和警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投诉与申诉、投诉与诉讼相连接的工作机制,使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各种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对重大投诉和群体性投诉,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消费维权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一项解民忧、造民福、谋民利、保民安的基础工作和民心工程。随着消协组织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社会各方面对消协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区消费者协会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认真总结经验,创新维权理念,从事后救助为重点,向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与事后救助并重转变;从单纯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为重点,向促进经营者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与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监督并重转变;从依靠自身力量为重点,向联系、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维权合力与履行自身职责并重转变,充分发挥消协在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工作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者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消协队伍。
四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不断增强消费维权整体合力。消费维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乡镇镇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区工商分局,要支持消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消协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消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提高消协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消费维权能力。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责任,加强消费宣传,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全面真实地为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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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工商局贵池区分局局长陈三元在区消协二届二次理事会上的讲话
(摘 要)
完善维权体系,更加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协会八项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体系。一要强化消费指导工作,构筑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今年,区消协要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有针对性开展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促进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改善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预期,更新消费理念,引导和促进广大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二要强化市场监督工作,构筑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运用格式条款点评、消费体察、消费评议等方法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围绕市场焦点、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工作的重点,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市场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或消费调查结果,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以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要强化受理投诉工作,构筑保护消费者权益救助体系。要进一步加大受理投诉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将消协受理投诉的信息、热点案例向经营者进行反馈,与经营者进行交流沟通;建立消费者与经营者对话制度,及时将消费者的需求和呼声反馈给经营者,帮助企业改进经营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受理投诉制度,对于一些典型性的、难以处理的投诉,邀请消费者、经营者、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参加,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合力,促进投诉问题的解决。
创新维权方式,更加高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区消协积极创新维权方式,尽最大力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建立"和解在先"消费维权模式,在50多家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建立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使众多一般性消费纠纷及时、快捷得到和解。去年,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和解的消费纠纷达到了3189起。区消协在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方式地同时,还应该加强已建立的消费维权模式的拓展创新工作,不能固步自封,停滞不前。我这里强调一下"一会两站"的建设,虽然已经在居民委员会(社区)、农村行政村建立了374个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但是要对两站的工作进行规范、对制度进行完善,促进两站正常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作用。总之,区消协在巩固已有的亮点工作同时,要不断更新维权的观念,创新维权的方式,打造民心工程,促使维权的手段得以完善,维权的领域得以拓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把握发展机遇,更加有为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消协工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是一项利国利民、事关全局的民心工程。今年消协工作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民生",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始终坚持"三个不动摇",尽心尽力履职,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一如既往指导支持消协工作不动摇。要把消协工作与工商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当务之急要加大消协品牌建设,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消协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区政府首次将消协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这是区政府以实际行动支持消协工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努力将消费维权工作推上新台阶。二是尽心尽力为消费者服务不动摇。全区工商机关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要充分履行工商职能,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确保每一位消费者合法权益都能切实得到维护;三是创新维权工作机制不动摇。要把工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与消协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各有重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来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以推进完善和解、消费调查、移送查询、支持诉讼、投诉披露等机制为重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坚持三个不动摇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商队伍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提升维权队伍素质和消保工作水平,努力创造群众满意的和谐消费环境和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切实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抓深、抓细、抓出实效。区消协要重点解决群众意见集中、事关消费领域民生重大问题的突出矛盾,履行好《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受理消费者投诉职能,完善"一会两站"消费者投诉网络,提高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报:市消费者协会、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各主管领导、各常务理事单位
送:区工商局
发:各消协分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