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公山区刘某,从淮南某经销商处购得一箱某牌白酒12瓶。回家后发现其中有一瓶酒内有异物。与经销商在赔偿协议上协商未果。于是到八公山区消协处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向经销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例。
最后经销商以赔十箱酒给刘某、来表示诚挚的歉意。
同时,我们呼吁经营者一定要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品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