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消协调解案例——邮寄手机丢失 消费者获得索赔

2011-04-12   浏览:5170

 

近日,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臧某投诉,称其于2010年11月8日购买了一款诺基亚N96手机,价值2550元。11月29日臧某通过临泉某快递公司办理了寄件业务,在寄件途中手机不幸丢失,经多次与某快递公司交涉未果。于是投诉到消协,请求为消费者讨回公道,要求快递公司包赔损失。
    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被投诉方到消协了解情况,得知臧某在办理寄件业务时没有同意办理保价业务,快递公司也不知手机价值,当时争得消费者同意也没有办理保值金额,因此公司提出按照法律规定,不保价商品只能按照邮费8元的三至五倍进行赔偿,这与消费者的要求相差甚远。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臧某未办理保价业务,快递公司照原价赔偿没有依据,若只按邮费的三至五倍进行赔偿的话,又远远不能达到消费者的诉求。消协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为了能更好的履行企业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回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快递公司一次性赔付消费者经济损失1000元。在县消协办公室,双方签订了调解书,快递公司来人当面将1000元现金交到了臧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并再三表示对县消协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消协 李婕娓)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