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刚刚结束,在此期间,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受理了各种各样的投诉案件,为了更好地充当起消费者的“消费好参谋”这个角色,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如何做到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消费,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警示一:理性对待促销活动。节假期间,很多商家在大量做打折、返券、买一送一等活动,针对这些促销活动,消费者切忌盲目消费,一定要货比三家,再与平时的价格相比较,咨询清楚此类活动的规则,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
警示二:不管消费金额多少,一定要记得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
警示三:谨慎选择消费场所。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有信誉保证的场所消费,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或者流动摊贩上消费,一旦出事了就找不到人,而且这种场所往往是质量不合格发生最多的地方,后期很难维权。
警示四:要妥善保管消费凭证原件。很多消费者消费出问题时找到商家维权,商家索要凭证时毫无顾虑的把原件给商家,之后商家不履行责任,也不归还消费凭证,最后消费者自认倒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法宝,一旦把消费凭证还给商家就很难维权,所以不能轻易的把消费凭证给别人。
警示五:要细看格式化合同书。很多服务行业都采用自己写好的格式化合同,这样的合同对消费者很不利,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以防有陷阱,不懂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警示六:商家炒作,价格突然大幅度上涨时,不要盲目跟风,一定要向主管部门问清情况在做出决定。商品正常涨价相关单位会在涨价前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告知消费者。
警示七:消费者一定要了解纠纷解决途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不要与商家争执不休,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