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宣城市>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消费者简报 第三期

2011-04-08   作者:泾县消协   浏览:2717

 

 
消费者简报
 
 
泾县消费者协会                    二O一一
 


 

泾县县政府部署3·15活动
 
34,泾县县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在县移动公司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张书明、市消协秘书长张顺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3·15”国际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实施方案,学习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与会人员按照各自责职对消费者维权工作进行了汇报,对“3·15”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副县长张书明对“3·15”活动提出了要求。
会议还对泾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中国寿险泾县支公司三单位荣获省“诚信单位”进行了表彰。
 
 
 
泾县举行3•15宣传咨询活动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4日至 15日,泾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县工商、质监、物价、食品 药品、卫生、烟草、法院等相关部门在县城皖南商业街口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举行了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设有投诉台、咨询台、假冒商品展示,为广大百姓介绍如何识别真假商品,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同时,工作人员还将报纸3·15特刊、食品安全法等各类宣传材料3000份散发给来往群众。使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提高识假能 力和维权意识。县供水、医院等服务单位也在活动现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人流不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县领导黄炎香、王德学到咨询现场看望了工作人员。
 
黄金消费引纠纷 消协维权讨公道
 
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因购买黄金饰品与品牌不符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消费者邢某获得了退货处理。
2010年12月13日邢某和未婚夫在泾县晶晶珠宝行购买了“中国黄金”品牌的项链一条、耳环一对、戒指一枚。价格合计7750元。2011年3月12日邢某在芜湖“中国黄金”店要求清洗黄金时,遭服务人员拒绝,邢某被告知其所购买的黄金首饰均不是“中国黄金”品牌,故拒绝给予免费清洗。邢某这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黄金首饰无任何品牌标识。邢某回来后立即找到了晶晶珠宝行,该店营业员不予理睬,态度恶劣。邢某非常气愤,于2011年3月14日来到泾川消协分会投诉,要求消协主持公道。
泾川消协分会受理投诉后,对消费者提供的黄金首饰和购货票据进行查看后认为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便立即找到经营者调查了解,经营者忙称是该店营业员弄错了,但销售给消费者的此类黄金首饰在质量与黄金成分上没有任何问题。消费者邢某则认为自己认准的是“中国黄金”的品牌,双方僵持不下。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和讲解,最终使经营者意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并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由泾县晶晶珠宝行退货,货款7750元退还给消费者。一场因黄金消费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县消协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2011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3月10日,泾县消费者协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座谈会。
座谈会上共同学习了“消费与民生”的涵义: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利抓手。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围绕年主题的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有效途径;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这次座谈会,大家深刻理解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涵义,使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紧紧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服务广大消费者,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服务,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工商所严查餐饮过期啤酒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啤酒开始进入消费旺季,为了确保餐饮消费者能够饮用放心的啤酒,自3 月中旬以来,泾川工商所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一次啤酒专项市场整治行动。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城区啤酒供应商和餐饮经营户;此次整治行动泾川工商所共出动市场巡查人员123人次,检查啤酒供应商和餐饮经营户107户,发现有45户涉嫌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啤酒,其中啤酒供应商1户,餐饮经营户44户。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扣留了所有超过保质期和无生产日期啤酒,共计1670瓶,工商部门此次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泾川工商所整治“傍名牌” 家电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买到安全、放心的家电产品,3月11日,泾川工商所对所辖区家电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以及假冒、仿冒知名小家电产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产品;是否属于以旧充新、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开展检查。通过对17户家电经营户的检查,发现并查扣3户涉嫌“傍名牌”的苏泊尔牌电饭锅和半球牌电饭锅共计16只,现已立案调查。
通过整治,有效地震摄了从事违法经营行为的商家,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家电下乡”市场的经营秩序。
 
泾县城郊工商所严查家电市场
 
为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市场良循发展,净化家电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近日,泾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对辖区内家电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针对借“家电下乡”为幌子销售不合格的伪劣家电和虚假宣传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家电下乡产品的商标标识、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和进货来源等严格检查,认真核对“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查验进、销货台帐,严防假冒伪劣、以旧充新、不合格商品流入家电下乡市场。同时,执法人员还向消费者宣传和讲解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识别和辨别能力,为消费维权提供了保障。

 

通过对23户家电经营户的检查,共查获侵权电视机11台,立案2起,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泾县消协网址:WWW.ahjx315.org.cn
 

本期发至:省市消协、工商局,宣城日报社,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委宣传部,宣城广电报泾县专刊,各乡镇、县消协名誉会长、顾问、常务理事,县直有关单位、企业,各消协分会,联络站,消协义务监督员,邻县(市)消协
 

编辑、校对:邹武、周小宝                  共印120份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