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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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消费引纠纷 消协维权讨公道

2011-04-02   作者:泾县消协:卫云、邹武   浏览:2110

 

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因购买黄金饰品与品牌不符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消费者邢某获得了退货处理。
20101213邢某和未婚夫在泾县晶晶珠宝行购买了“中国黄金”品牌的项链一条、耳环一对、戒指一枚。价格合计7750元。2011312邢某在芜湖“中国黄金”店要求清洗黄金时,遭服务人员拒绝,邢某被告知其所购买的黄金首饰均不是“中国黄金”品牌,故拒绝给予免费清洗。邢某这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黄金首饰无任何品牌标识。邢某回来后立即找到了晶晶珠宝行,该店营业员不予理睬,态度恶劣。邢某非常气愤,于2011314来到泾川消协分会投诉,要求消协主持公道。
泾川消协分会受理投诉后,对消费者提供的黄金首饰和购货票据进行查看后认为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便立即找到经营者调查了解,经营者忙称是该店营业员弄错了,但销售给消费者的此类黄金首饰在质量与黄金成分上没有任何问题。消费者邢某则认为自己认准的是“中国黄金”的品牌,双方僵持不下。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和讲解,最终使经营者意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并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由泾县晶晶珠宝行退货,货款7750元退还给消费者。一场因黄金消费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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