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南陵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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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消费者协会关于各分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03-31   作者:县消协   浏览:3489

 

消协各分会:
为了切实做好县消协各分会的换届工作,加强基层分会建设,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就消协各分会换届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分会组成人员
名誉会长2—3名:由各镇领导(人大主席、政协联络组长或纪委书记)、联系工商工作的领导担任;
分会会长1名:原则上由辖区工商所长担任;
分会副会长35名:原则上由辖区知名企业负责人担任;
秘书1名:由各工商所负责消费维权、12315联络人员担任;
常务理事若干名:各镇基层站、所负责人,行政村(居委会)领导担任。
理事若干名:由各工商所干部、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组成。
二、前期所做的工作
1、向理事会组成人员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拟任职务,联系电话)。
2、制作名誉会长聘书,理事证书。
三、召开理事会
1、各分会汇报工作情况;
2、表决通过理事会成员,并颁发证书;
3、县消协致辞,县消协会长讲话;
4、镇领导讲话;
5、消费维权经验交流。
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务必在四月份完成分会换届工作。
2、认真准备,精心筹划,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有不清楚之处,及时与县消协联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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