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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消费者协会2011年第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1-03-24   作者:胡菲菲   浏览:4785

据全市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11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6件,解决1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415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521人次。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1. 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73.3%,其他问题占13.8%,营销合同问题占4.3%,计量问题占2.6 %,安全问题占1.7 %,假冒问题占1.7 %,价格问题占0.9%,广告问题占0.9%,人格尊严问题占0.9 %

2. 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43.1%,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5%,服务类占19%,家用机械类占6%,房屋建材类占1.7%,其他类占5.2%

二、投诉主要特点

(一)百货类商品投诉位于投诉之首

第一季度,百货商品投诉位于投诉之首,其中百货商品中服装鞋帽和食品类投诉较多。如:东至县消协一月份受理的一起投诉,投诉人称以268元的价格在某店购买了某品牌皮鞋一双,穿着不到一星期鞋子就开胶了;九华山消协一月受理一起投诉,投诉人称在某点购买了一瓶某品牌酒,打开外包装后,发现瓶体上有一道裂缝,瓶中的酒已经全部渗出。主要原因:原辅材料不过关;制造技术、工艺管理存在问题;散装食品在放置、保存等方面也暴露出严重的卫生问题。

(二)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居高不下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以通讯类产品为主,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在购买通讯类商品时,不会对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偏向于选购价格低廉的产品,而不是到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度高的商家去选购。二是是消费者对某些新产品缺乏了解,如今通讯类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由于对一些新产品、高端产品特殊的使用方法不了解,从而导致故障。三是一些企业在产品生产中以假充真、在销售活动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导致投诉量上升。

(三)服务类投诉占较大比例

一些服务行业的服务意识不强,特别是食宿类,如贵池区消协去年12月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在某宾馆参加工作会议时摔倒受伤,这就说明有些宾馆没有做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还有个别具有垄断性质的公用服务行业存在计费不准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如部分消费者去充液化气时,总是会存在缺金少两的现象。

(四)商品的质量问题不容轻视

在所有类别的投诉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都占首位。如买回食品发现已经变质;买回压力锅没多久就不能使用,修理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烟花爆竹燃放时出现鞭炮燃断和未燃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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