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淮南市>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消费者谨防六类短信欺诈

2011-03-09   来源:寿县消协   作者:寿县消协   浏览:2781

   第一类:短信息业务经营者通过报刊、杂志等方式进行宣传时没有资费标准等内容,或在资费标准等宣传上故意模糊;在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过程中,没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或用户不确认反馈即给用户定制业务。

   第二类:先以免费试用为诱饵,免费试用期满,不经用户同意和明确确认即将用户定为包月服务并收费。

   第三类:经营者利用客户服务平台和业务平台不分时间地向用户群发诱发性内容,诱骗用户反复回复而产生上行信息。乔装成朋友发出问候,提出交友或发布中奖信息。

   第四类:利用互联网站设置注册陷阱,消费者没有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却在不经意间被定制了某项服务。

   第五类:随着移动上网业务的开通,经营者才去向用户发送恶意push程序等给消费者反向定制业务。

   第六类:消费者发现被定制了业务,对定制的业务不感兴趣,发送取消代码或打电话要求取消,经营者在退订程序上设置壁垒,甚至多次取消不掉。

   寿县消协为广大消费者提出防范招数:

   一、收到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或者非普通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不要轻易回复,谨防受骗上当。

   二、对于经营者发来的业务推销的诱导信息的,应谨慎打开,不要回复。

   三、对业务宣传中未按规定明显资费的短信服务业务,最好不要选择使用。

   四、结算通话费时,要索取发票,仔细查看每项服务资费,如有不需要的服务项目或者未经定制的服务项目,立即到对应的电讯服务窗口办理退订手续。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