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已经成为消费热点,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我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外出旅游当心陷阱。
陷阱一、“人头费”、“回扣”黑幕多多。旅行社带游客进入旅游商场购物,商场按照游客数量及购买情况给旅行社一定的“人头费”、“回扣”,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陷阱二、景点游览其实只是“观望”。许多旅游广告都打出特色旅游,但与实际旅游往往有很大出入。
陷阱三、导游联手当地人一起“宰客”。许多景点的新奇项目,导游会和当地人串通起来,费用比原来说好的价格高出很多。
陷阱四、低价背后的价格陷阱。一些旅游线路报价特别低,但报价背后往往隐藏“杀机”。如实际旅游中外加景点的旅游费、门票和增加路程的交通费等等。
陷阱五、项目缩水。比如所谓参与某景点的“烟花表演”,结果只是看到景点人员而已,自己感受还需要另外交钱。类似活动要在出游前和旅行社确认清楚。
陷阱六、擅改合同。旅行社报价常常因实际情况而变动,如机票、景点门票价格上浮,旅行社处于保底挣钱的需要,往往会在实际出游时改变出行方式。
针对这些陷阱,寿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参团报名要确认旅行社资质。
2、须仔细签订好旅游合同,保管好发票。
3、要清楚自费项目和购物要点,购物时索取正式发票,并核对发票上的文字与口头介绍是否一致。
4、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旅游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投诉,也可向报名地旅游质监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