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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消协第六期《简报》

2011-03-23   浏览:2454

 

消费者协会简报

 

(总第265期)

2011317

 

3.15纪念活动

     

铜陵市20113.15纪念活动总结

 

 2011年铜陵市消费者协会在开展3.15纪念活动中,认真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促进以人为本,努力实现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以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要求而努力。活动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新闻媒体发挥的作用,使今年的3.15纪念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有效果。

 一、领导重视,拟定方案

  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消协的安排部署,铜陵市工商局和铜陵市消协及时拟定了《201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报请铜陵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邹河很重视,同意《活动方案》内容,同意成立铜陵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还撰写了纪念文章,标题是《积极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在《铜陵日报》上进行了发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等19家单位。

   二、组织落实,内容丰富

  今年各单位围绕《活动方案》安排的18项活动内容,能够积极组织落实,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131日下午,在市工商局9楼会议室,召开了铜陵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动员大会,参加动员大会的有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负责人、市消协理事单位、新闻媒体记者、县工商局、市工商局直属单位、各分局、科室负责人,县、区消协、市消协分会会长、秘书长,农村、社区“一会两站”代表等共计150余人。会议由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高申其主持,市工商局副局长朱兴进部署了今年3.15纪念活动的有关内容,会议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和平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一、深化理解,加强对年主题“消费与民生”丰富内涵的认识。二、注重实效,切实把3.15纪念活动策划好、组织好、开展好。三、扩大宣传,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为民服务的实事来落实。四、各界参与、相互配合,确保3.15纪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315日,由铜陵市工商局和铜陵市消协主办,铜官山区工商分局和铜官山区消协承办的,以“消费与民生”消费维权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是今年3.15纪念活动的重头戏。当天上午,铜冠商业广场彩旗飘扬,广场门口矗立的彩虹门格外显眼,两侧摆放的4个灯笼柱悬挂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等宣传标语,广场中央搭建的大型的背景墙中,“消费与民生”-消费维权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的内容字样赫然醒目。

  当天,市人大副主任李兆玉、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和平和市工商局局长高申其率党组成员,都亲临现场进行慰问和指导。工商部门还组织了10余辆执法车,针对现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快速受理,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到达事发现场,第一时间解决消费纠纷,受到了消费者一致好评,市电视台也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当天市工商局、质监局等1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市首创水务公司等诚信承诺联盟企业,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每个服务台前都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据统计全市各咨询点当天散发宣传材料达1万余份,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0余起,当场解决10起。

  3311日下午,由工商局经济执法局牵头,组织市工商局辖区各单位、市质监、烟草、食品药品、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在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举行了全市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本次集中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食品、卷烟、名酒、药品、建材、农资、非法出版物等七大类4万余件(箱),货值近100万元。活动由市工商局朱兴进副局长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和平、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及一线执法人员近100人参加活动。

  4311日,市工商局消保科组织开展了全市“一会两站”工作座谈暨表彰会,会议通报了2010年全市消费维权基本情况,对获得2010年度全市优秀“消费者协会分会”、优秀“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14家单位进行了授牌表彰。

  5、各单位组织得力,内容丰富

  县工商局、县消协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了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活动。组织了县烟草、质监、药监、商务、县医院、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等行政执法、公用等企业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内容以展板、传单、图片、实物等方式,生动直观地向消费者进行宣传、识假辨假。整个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起,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

  此外,辖区工商所也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如:太平工商所全体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搭设宣传台,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向消费者宣传,工作人员将平时查扣的假冒侵权商品进行展示说明,现场讲解假冒侵权商品的辨认方法。

  钟鸣工商所依靠钟鸣镇政府的力量,组织当地卫生、农综站等部门,设置宣传点,悬挂横幅,现场受理投诉,宣传法律法规,讲解识假辨假知识等内容,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经济检查执法局牵头组织市烟草、房管等部门编印了2万余册《消费与民生》市民读本,制作了宣传展板,展示“双打”期间各项专项整治成果,宣传“双打”行动的意义与目的,起到对保护知识产权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宣传与普及的作用。该  局还开展了以“五进”(进商场、超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宾馆)为重点,对30余户商场、超市进行了检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确保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村。在3.15期间,该局共查获了假冒伪劣牙膏、蜂蜜、建材、小型家电等千余件,食品近千公斤,立案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8件,案值41.5万元。

  铜官山区工商和消协组织编印了《消费者之家》3.15专刊,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铜官山区工商分局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及消费维权有关知识,通过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开展了“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授牌活动,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等行动。

  狮子山区工商和消协在立新市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维权日宣传活动。围绕“消费维权”制作了一条横幅,两块展板,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耐心细致的解答消费者的咨询。

 铜陵商城消协分会以宣传年主题为内容,教育经营户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区分局成立“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筹划安排活动有关内容。315日,在商业活动繁荣、人流量密集的新城花园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活动包括真假商品辨别,3.15宣传资料的讲解与发放等,共接受消费咨询约23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

  郊区工商和消协领导重视,并认真部署辖区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如:大通工商所联合大通镇政府,315日早上在新区农贸市场开展“3.15红盾护农”服务活动,着重对有关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农资质量基本的知识进行宣传,引导农民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或销售点去购买农资产品。

铜港工商所联合郊区卫生监督、环保、计生等单位走进金苑社区,开展“3.15”纪念宣传活动。现场悬挂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横幅,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还教消费者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知识,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2件,当场解答消费者咨询8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

  铜山工商所突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该所克服人员少、区域大、农资经营点多的困难,对铜山镇农资点做到地毯式检查,为春耕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横港工商所联合郊区政府桥南办事处在长江社区开展活动,当场发放《消费与民生宣传册》、《消法》、《综治维稳联系卡》等宣传材料,宣传如何防电信诈骗、打击传销、鼓励低碳生活等关注民生方面的内容。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余份,为消费者解决问题5个。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开展3.15纪念活动离不开新闻媒体的作用,我们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力求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开展3.15纪念活动情况。铜陵日报不仅及时刊登了邹河副市长的纪念文章,还派记者随时跟踪采访铜陵市开展3.15纪念活动的情况,安徽省电台、铜陵电台在3.15期间都关注铜陵市工商和消协组织的3.15纪念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了录音采访,铜陵电视台《铜陵新闻》等栏目不仅及时报道了31日全市召开的3.15纪念活动动员大会情况,在315日还派3名记者前往“消费维权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进行跟踪采访并于当天给予了报道。铜陵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在315日,特意安排了市工商局进行上线。

 

“一会两站”建设

市局召开全市“一会两站”

工作座谈暨表彰会

 311日,市局召开全市“一会两站”工作座谈暨表彰会,市消费者协会、部分消协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0年全市消费维权基本情况,并对2011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布置。对获得2010年度全市优秀“消费者协会分会”、优秀“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14家单位授牌表彰。与会代表相互交流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局朱兴进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他在肯定了2010年全市维权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对2011年全市“一会两站”建设提出了“拓展、规范、提高、绩效”八个字的要求:一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建章立制。各“一会两站”要健全各项申诉、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受理处理效率。二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大型的企业要从社会职责出发,从大局出发,支持帮助“一会两站”建设。三是要求企业加强自律,自觉提高维权人员的业务水平,尽最大的可能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要求加快网络信息化建设,要求各“一会两站”建立电子台账,建立网络申诉投诉平台,拓宽维权渠道。同时也便于信息的查阅及数据分析。朱兴进副局长强调:消费维权工作任务长期而艰巨,各“一会两站”做为基层维权组织要发挥行业优势,打造快捷高效的畅通渠道,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工商部门也要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全市“一会两站”建设纵深发展。要天天3.15,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真正地落在实处。

魏娜

 

维权案例

 

种子出芽少  投诉获解决

228日下午,铜陵县城关消协分会接到投诉,投诉人何某于2010年底在城关一种子经营部花200元购买了20袋辣椒种子,按照说明种植后出芽率却不到70%,而同村别的农户种的辣椒种子出芽率都很好,当时这个品牌的种子是店主推荐何某购买的,如今出芽率这么低,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前往何某购买种子的经营部进行调查,经营部负责人承认种子是在他店里购买,种子都有合格证,不过这个牌子是今年的新品种,也是帮厂家促销,承认不知道效果如何。经工作人员核查,确认种子质量合格,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经营者赔偿何某购买种子的费用200元,并补偿何某来回车费和误工费100元。

邓中敏

 

 

维权案例

狮子山工商所调解一起家电纠纷

 

201133下午,78岁的徐大爷来到狮子山工商所投诉,今年122号。他在狮子山街道某电器专卖店买了一台荣事达牌洗衣机,价格为1098元。徐大爷使用后发现,该洗衣机用水量过大,而徐大爷住的鸡矿住宅区时常缺水,该洗衣机无法得到正常使用。当时在选择洗衣机时,徐大爷本想购买一款小天鹅牌的洗衣机,但该店无货,在店家的说服下买了荣事达牌的。201133,徐大爷租车将荣事达洗衣机运回店里,要求退货,遭到店主夫妇的拒绝。由于产品不涉及质量问题,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考虑到徐大爷的实际情况,在工商干部协调下,最终,徐大爷同意补100元钱换购了小天鹅牌洗衣机。

李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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