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消费者协会公告
(第2号)
近来,颍上县消费者协会不断接到投诉,反映部分商场等经营单位在消费者购买食用盐时需另购其它商品。经营者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望有关经营单位要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的消费秩序。否则,将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0558-4420955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