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卡作废案
2010年6月以来,130多名消费者投诉淮南市雅士风情休闲俱乐部消费卡作废使用,造成损失。消协多次调解,晓知以法、动之以情,但经营者坚持认为在报纸刊登公告,尽到告知义务,不接受调解,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啤酒瓶爆炸致残案
2010年5月,大通区方某因瓶装啤酒爆炸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经调解,厂方赔偿35702元。
三、快递延误案
2010年8月,凤台县蔡某投诉,某快递公司寄送“港澳通行证”业务延误,造成损失。经调解,快递公司赔偿2000元。
四、房屋装修质量案
2010年10月,八公山区樊某投诉某装饰公司装潢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经调解,装饰公司赔偿1500元。
五、 瓷砖错裁案
2010年6月,田家庵区张某投诉瓷砖被某加工厂错误裁割,造成损失。经调解,加工厂赔偿2000元。
六、 长途客车甩站案
2010年10月,江苏仪征市王某在仪征长途汽车客运站,乘坐淮南市某客运公司的客车前往目的地滁州,结果被拉到淮南。经调解,驾驶员赔礼道歉,并赔偿200元。
七、 保健品虚假宣传案
2010年3月,田家庵区15名消费者联名投诉某健康咨询中心以看病治病为名,骗取购买与实际功能不符的保健食品,要求退款。经调解,共退还15名消费者1万元。
八、 美容意外受伤害案
2010年1月,谢家集区蒋某投诉在谢家集区某美容院做面部美容时,因服务员误将精油渗入眼内,灼伤眼睛,住院治疗10多天。经调解,美容院赔偿3600元。
九、 农作物减产案
2010年9月,谢家集区农民李某等6人投诉,在某种子店购买的劣质黄豆种导致黄豆减产。经调解,种子店赔偿每户农民麦种210斤。
十、 喜宴假酒案
2010年4月,潘集区刘某投诉在某超市购买10件某牌白酒用于喜宴,造成多人身体不适。经调查、鉴定,该酒属侵权产品。超市赔偿8800元,并受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