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1日,根据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12号文件的要求,县政办于3月11日下午在县政府8楼会议室召开了纪念“3·15”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会议。会上,颍上县工商局长、县消协会长马树行宣读了有关文件,详细解释了县政府办公室批转县工商局、县消协的第12号文件,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何标就有关事项做了说明,与会成员单位就如何落实县政办12号文件,纷纷表态发言。
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许宗志进行总结,他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要部门协作,务求实效。他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由县政办主任副主任张颖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