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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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2011年度“3.15”活动新闻发布会

2011-3-11   浏览:2493

37日上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隆重召开。“3.15”成员单位负责人、消协常务理事、公用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消费者协会分别对2010年度查处和调解的案例进行了新闻发布。工商局副局长翟颖军介绍2011年消费年主题“消费与民生”的有关内容。工商局局长彭岩宣读了县政府文件并安排了活动的有关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仲山出席并发表总结讲话,会议由县办公室副主任徐辉主持。

会上,县工商局发布了2010年度消费维权案例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并对部分案例进行了点评。药监局发布了李兴镇某药房经营假冒“健胃消食片”案及肖口镇某药房销售“特效哮喘胶囊”假药案。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张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及陈某销售假药案。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宾馆住宿摩托车被盗及燃气灶台爆炸典型调解案例。

县工商局副局长翟颖军介绍了2011年主题并做了详细阐述。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翟局长强调三个方面:一是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同时,翟局长就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目标与主要工作安排做出了重要指示。

县工商局彭岩局长在会上宣读了县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随后,彭局长就纪念活动的有关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彭局长指出,各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对于此次活动要精心组织,积极履行职能。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会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并要求各单位提交书面材料汇总到“3.15”活动办公室。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仲山在会上指出,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此项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李县长进一步指出首先,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其次,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有效途径。第三,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工作,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李县长还对当前工作做了重要强调,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3.15”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现实意义。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合作交流,加大对消费维权的支持力度。李县长最后强调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工商部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识,消费者协会要树立消费维权意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太和消协  尹柱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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