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业务范围: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或组织对商品或服务的监督、检查;3.参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立法工作,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8.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