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斌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民生”。围绕这一主题,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着力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和谐淮北建设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必须在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活动,掌握城乡居民需求的新变化,引导城乡居民调整消费需求,促进提高居民消费水平。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选择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产品,促进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消费意识。
第二,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一会两站”服务广大消费者的作用,不断拓宽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渠道,及时调解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完善消费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努力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针对消费者的利益诉求和关注热点,开展消费投诉信息综合分析比较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相关部门制定维权举措提供依据。
第三,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把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集中的商品品种和服务领域作为重点,综合运用调解消费纠纷、信息披露、消费体验和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引导经营者提高维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第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定期发布消费警示。进一步拓展监管领域,积极探索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方式。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继续加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培育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努力增强消费维权合力。加快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净化市场环境;经营者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紧迫感,拿出实招,务求实效,坚定而有效地履行执法职能,坚决而毫不犹豫地对侵害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惩处,努力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