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11年3·15活动实施方案
为隆重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泛宣传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普及,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阜阳市政府、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安排部署,界首市政府、界首市工商局、界首市消费者协会定于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期间,全面组织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为主题,以宣传政策、提高消费信心、提供消费咨询、拉动消费需求、推进消费维权、引导科学消费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目标要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光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陈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田万、市消费者协会会长贾阳光同志担任;市委宣传部、市人大财经委、市人民法院、市经委、市商务办、市农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市容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畜牧局、市房产局、人民银行界首支行、界首银监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农机局、市商业协会、市广播电视台、界首时讯报社、市电信局、邮政局、界首供电公司、界首移动公司、界首联通公司、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委会成员。
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
三、方法步骤
(一)活动时间和主要内容
3月2日 成立纪念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上报市政府。
3月3日 市工商局、市消协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阜阳市开展“3.15”活动的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3月5日 制作印发“3.15”宣传材料,安排有关单位制作宣传条幅、横幅、宣传版块。
3月8日 召开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市广电局开始作宣传报道。
3月9日 召开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消费行业座谈会,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的“六进”活动。
3月10日 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头作“3.15”纪念活动准备工作。
3月11日 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倡导企业开展“以和解促和谐”活动,鼓励企业落实、完善和解制度。
3月12日 组织开展对金融保险、供水、供电、物业、交通、邮政、通迅等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调查评估,并督促其针对性进行改善,提升群众满意度。
3月13日 在各单位及闹市区悬挂宣传条幅、横幅,营造宣传氛围。
3月14日 检查了解“3.15”纪念活动准备落实情况。
3月15日
1、在市政府广场和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所在地的集镇开展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投诉活动,集中受理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消费者的咨询,发放宣传材料。
2、结合正在进行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布“两打”期间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典型案件和2010年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并对“诚信示范单位”、“十佳维权消费者”进行评选表彰。
3、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真假商品对比鉴别活动。
4、联系组织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市疾病预防中心进行大型义诊和咨询活动。
5、组织开展企业让利销售等便民、利民活动及进行义务维修活动。
6、联系组织电信、移动或联通公司等大型服务企业到活动主会场进行演艺活动或进行业务介绍,向消费者解答有关服务问题。
7、畅通市消协、工商、质检、药检、卫生、物价、商务、农委、畜牧、烟草等部门的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3月18日 各有关单位上报活动总结。
(二)其他事项安排
1、在市政府广场设一个主会场,主会场设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和摆放宣传板块,由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及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并作好记录。人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管理。
2、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在所在地设分会场,分会场设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人员由各工商所及消协分会部门负责管理。
3、在主会场开展真假商品对比鉴别活动并组织经销商或厂方专家讲解,其中真商品由市区工商所联系经营者或经销商提供,活动结束后归还商品;假商品由各工商所在日常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中提供,结束后统一进行销毁。
4、“3.15”活动当天,局六楼12315办公室留1人值班受理电话投诉,局后三楼消协办公室留1人负责群众来访投诉。
5、活动当天市区各所12315负责人、12315执法专用车全天候在主会场,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6、本次活动的录像、宣传报道工作及邀请电视台进行跟踪采访由办公室负责。
7、本次活动的经费保障由财务部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组织指导各大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参加。
2、宣传活动要和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推动企业诚信。同时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披露曝光。
3、严肃纪律,严格责任。参加活动的人员及车辆,活动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监察室要履行职责,抓好活动现场督察工作,活动结束后通报督察结果。
联系电话:4887335 传真:4887175
界首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消协)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