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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2011年第4号消费警示

2011-2-28   浏览:3121

“换季打折”有猫腻   消费者须防被忽悠

 

冬去春回,天气转暖。此时正是服装换季和反季商品的销售期,市场上的不少冬装开始打折清货,甚至刚上柜的新款春装也打出了很低的折扣,“全场2折起”、“换季清仓”、“亏本处理”一类的促销语在街头、商场随处可见。这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去“扫货”,虽然有些消费者确实从中得到了一定的实惠,但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服装折扣猫腻多,消费者在购买时需冷静,千万别被低价迷了眼,为了贪图便宜而盲目购买。

一、           要理性看待“跳楼价”、“挥泪大甩卖”之类的虚夸措辞。在出售商品时,有些商家以上述措辞进行虚假宣传,采取提高原价再打折的销售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购买此类打折商品时,一定要理性选择,以价格和质量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商品。

二、           购物时应注意看好质量。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与处理品、残次品是不同的概念,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享受原价品的三包服务,而处理品、残次品则不享受三包服务。一些不法商家往往会借着打折促销把往年积压的陈货甚至处理品、残次品混在打折商品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在质量上大打折扣,还有的以打折为由不给开发票或三包凭证。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看好是否存在残次问题,并向商家索要相关票据、凭证,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及时维权。

三、           要留神换季商品的三包有效期。我国法律规定商品的三包期是从购买之日起计算的,现实中,许多消费者购买换季商品一般会放置数月才用,那就很可能会超过商品的三包期限,出现问题时就不享受商家的三包服务了。

                               (马鞍山市消协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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