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迎江区消费者协会的依法成立,标志着迎江区消费者维权事业有了自己的组织,广大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娘家”。 迎江区消费者协会更是不负众望,肩负起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任。20多年来,特别是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迎江区消费者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部分权力,并对理事会负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消协服务监督的领域也不断拓展,人们对消费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形势下,消协更注重信息服务工作,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为宗旨,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