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安庆市迎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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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简介

2011-2-23   浏览:3520

       2000年迎江区消费者协会的依法成立,标志着迎江区消费者维权事业有了自己的组织,广大消费者有了自己的娘家 迎江区消费者协会更是不负众望,肩负起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任。20多年来,特别是199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04年10月1日《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的实施,区消协依法全面履行其职能,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法定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迎江区消费者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部分权力,并对理事会负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消协服务监督的领域也不断拓展,人们对消费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形势下,消协更注重信息服务工作,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为宗旨,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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