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
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意见
颍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颍上县消费者协会
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加强消费市场的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促进和谐消费和我县经济发展,县工商局、县消协倡导社会各界,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认真开展今年“3·15”纪念活动,为力求隆重热烈、富有成效。现就2011年“3·15”纪念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消费与民生”为主线,以加强消费与发展的引导为主题,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维权观念和能力为重点,认真开展好纪念活动,为促进颍上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此次活动统称为“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时间:2011年3月3日——3月20日
地点:主会场设在县邮政广场,各乡镇设分会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颍上县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副县长许宗志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颍、县工商局局长马树行任副主任,县农委、商务局、质监局、公安局、物价局、环保局、广电台、文广新局、市容局、卫生局、交通局、旅游局、司法局、教育局、外宣办、气象局、商业协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交警大队、消费者协会、个私协会、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电公司、盐业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费者协会,李啸平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4420955。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县消费者协会四届五次理事会暨部署“3·15”纪念活动工作会议。
(二)县领导发表“纪念3·15”活动电视讲话。
(三)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金银饰品、农资和广告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农资市场、食品市场、药品市场的消费环境。
(四)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进行社会监督活动。重点加强对金融、供电等行业的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公布2010年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
(六)组织实施“消费知识和依法维权进学校、进社区”等各种活动。
(七)全面启动“快速检测”活动,对城区的各菜市场部分食品、蔬菜、干果等进行现场检测,公布检测结果。
(八)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集中宣传“消费与民生”主题和开展消费维权、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活动。
(九)编辑出版“3·15”宣传专刊,印发近年来我县诚信单位纪念册。
(十)对涉及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品进行抽检(手机、电瓶车。化妆品、啤酒、面粉、食用油)。
(十一)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商品。
(十二)做好央视2套“3·15”晚会各类申诉案件的转办处理工作。
(十三)表彰2010年度县级诚信单位。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提高对今年“3·15”纪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科学消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力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好“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商、消协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加与配合,企业大力协办。活动期间,严禁不经允许在市场乱摆、乱放或打着“3·15”旗号变相出售商品。市容部门要加强监管,不经组委会同意,不得乱在门市部前举办促销活动、自行举办“3·15”宣传活动。
(三)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制定活动方案,充分展示单位形象。有关单位要确保专项活动经费,积极参与此项活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到领导带头、群众参与、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善始善终,共同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四)大造舆论。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消费、依法维权常识,以挂横幅、写标语、挂彩旗等多种形式,营造热烈喜庆气氛。
(五)认真总结。“3·15”活动期间,各乡镇及县直有关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好各自的工作,及时向县组委会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3·15”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书面材料上报县组委会办公室。
附:颍上县开展“3·15”纪念活动安排表
颍上县开展“3·15”纪念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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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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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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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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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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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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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3·15”活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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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县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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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由县政府批转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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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至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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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金银首饰品、农资和广告市场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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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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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制定方案,检查结束要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组委会。工商、质检分别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按各自职责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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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对公共服务行业进行社会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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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县消协、县个私协,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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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金融、供电等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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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对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品进行抽检(手机、电瓶车、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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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县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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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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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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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活动方案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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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办、县工商局、县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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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批转意见研究安排,提出具体落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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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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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活动氛围,在邮政广场设置彩虹门、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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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供电公司、烟草公司、盐业公司、邮政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易购大卖场、三八购物广场、自来水公司
(注:每单位设彩虹门、气球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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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面是热烈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另一面为消协发布2011年主题宣传口号。各单位按照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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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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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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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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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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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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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邮政广场设置气球条幅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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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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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按照要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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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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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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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协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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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座位设置:1、人大、政府、政协、消协理事单位领导和十个诚信单位代表35人; 2、乡镇领导30人;3、工商20人、质检20人、卫生20人、烟草20人、移动20人、供电20人、电信20人、保险20人;4、(企业)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人员不得缺席。按规定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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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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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在邮政广场设立宣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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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协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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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编号顺序排列为:
1、农委1个;2、工商3个(消保、法制、消协);3、质检1个;4、卫生1个;5、物价1个;6、环保1个;7、旅游1个;8、药监1个;9、盐业1个;10、烟草1个;
各单位展台要按编号进行摆放,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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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至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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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专项整治和“3·15”活动结束后上报书面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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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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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之前报县“3·15”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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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主题宣传口号
* 坚持以人为本 改善消费环境
* 转变发展方式 扩大消费需求
* 改善民生 促进消费 推进发展
*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
* 促进消费需求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 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 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 全社会携手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