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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3.15”活动具体工作安排

2011-2-25   浏览:2836

序号
主要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
1
制作“3.15”活动宣传专刊。专刊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由市消协秘书处搜集整理提供(责任人 王冰);二是由各科室提供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知识;三是企业宣传。注册局负责组织推荐3家企业参加(责任人 吕延青)、企业监管科组织推荐3家(责任人 薄广军)、商标科组织推荐1家(责任人 康勇)、广告科组织推荐1家(责任人 秦毅)、食品科组织推荐1家(责任人 王韬)、合同科组织推荐1家(责任人 李长平)、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推荐8家(责任人 李志强);开发区、埇桥、宿城各组织推荐1家参加。2月28日前确定参加企业名单。
2
市区宣传咨询情况:
1、市局机关及开发区、规范局、宿城分局、埇桥局办公楼应拉“3.15”宣传横幅一条(由各局办公室负责)。
2、3月15日,开发区设立一个咨询台并负责宿怀路(中断、南段)横幅、标语、彩虹门安排;规范局在光彩城设立一个咨询台、横幅、标语、彩虹门等;埇桥局设立一个咨询台并负责西昌路的横幅、标语、彩虹门等;宿城分局设立一个咨询台并负责浍水路、宿怀路火车站至新汽车站段的横幅、标语、彩虹门等;上述路段拉横幅不得少于4条、彩虹门不得少于一个。3月13日将落实情况报市消协。
3
3月1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
1、通报“3.15”活动实施方案由消协王冰负责
2、通报典型案例。市工商局通报典型案例由执法局王勇同志负责;质检、卫生、烟草等执法部门典型案例由消保科冯从会同志负责联系,3月8日前落实到位。
4
3月15日纪念日活动安排:
1、广场布置:由广告科具体负责主席台搭建、布景设置、彩虹门、横幅标语、气球、乐队、礼炮、夕阳红艺术团等(腰鼓队)尽可能营造浓厚氛围(责任人 秦毅)
2、咨询台位置安排:商标科负责,具体负责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咨询台的界限划定、设置等(责任人 康勇、余兵)
5
3月15日市局广场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鉴别由执法局负责(责任人 王勇);展示板制作由消保科负责(责任人 冯从会)
6
“3.15”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及领导人讲话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符增祥,陈颖配合)
7
后勤保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包括新闻媒体的联络、车辆保障等(责任人 张涛)
8
参加单位人员的召集及队列队形由消保科冯从会同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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