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把纪念活动开展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服务广大消费者;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宿州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宿州市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宿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冬云担任组委会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领导及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各县区要成立纪念活动的相应组织。
组委会领导及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主 任:张冬云 宿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朱豫闽 宿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翔 宿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消协会长
左 宁 宿州市工商局局长
葛友明 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委、市文广局、市烟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文明委、市建委、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土地局、拂晓报社、市质量管理协会、市律师协会、市消费者协会。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葛友明(兼)宿州市工商局副局长
副主任: 王 勇 宿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副局长
冯从会 宿州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
王 冰 宿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张 涛 宿州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李志强 宿州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局长
吕延青 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
崔 涛 宿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李 杰 埇桥区工商局局长
陈 武 宿州市工商局宿城分局副局长
三、活动内容
(一)请市领导在本市主要媒体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讲话或文章;
(二)宿州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3·15活动纪念活动的安排和具体要求(拟定时间3月初在市政府会议室);
(三)组委会召开纪念活动的新闻联席会,公布纪念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布201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拟定时间3月12日上午在市工商局会议室);
(四)举办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启动仪式(拟定时间3月15日在文化广场);
(五)请市领导为获得省第八届“诚信单位”的单位授牌(宿州人寿保险公司、宿州电信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宿州移动公司、华夏集团、宿州中医院);
(六)精品展示及文艺演出活动(拟定文化广场);
(七)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房管局、环保局、土地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律师协会、和发起“诚信为本,服务经济”倡议的部门、单位设立咨询服务台。集中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和消费维权大型咨询活动(拟定文化广场);
(八)印发10万份“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3·15专刊宣传材料;
(九)举办维权打假图片展、真假商品实物对比展(拟定文化广场);
(十)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