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官港消协分会接到消费者电话求助,称其在官港镇街道某商店购买的一部手机有问题,经与销售者协商未果遂打电话求助。
接到电话,官港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赶往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手机经营店,经调查得知,当事人赵某于2月13日在该手机店以5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知己”牌、型号为U5255的手机,回家使用时发现该手机内的QQ聊天软件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到该手机店要求店主退货,据赵某说当初其购买这款手机的主要原因就是看上了这款手机的上网聊天功能。
官港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在了解此情况后,耐心细致地调解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双方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达成和解,手机经营店将560元的购机款退还给消费者赵某。据此,该消费纠纷在和谐的气氛中调解结束。(万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