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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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消费者协会2011年第3号消费警示:元宵节消费亟需科学和理性

2011-2-12   浏览:4312

颍上县消费者协会2011年第3号消费警示

 

元宵节消费亟需科学和理性

   

    元宵节将至,汤圆将成为春节期间最为热销的食品,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元宵佳节,颍上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正确选购合格的元宵食品。元宵佳节消费活动要讲理性、崇尚健康。

  一、不要贪图便宜,应到正规、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食品质量能有一定的保障。

  二、注意标签,合格的元宵食品标签上应注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产品标准号、配料表、储藏方法等。

  三、偏远乡、镇地区街道摊点上的散装汤圆购买时一定要谨慎。因散装销售的汤圆不设防尘、隔离设施,容易导致食品二次污染。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朋友格外注意,另外购买散装元宵汤圆时,要选择知名品牌,同时要注意质价相符,价格过低的不要购买。

  时下一些食品厂,食品专卖连锁店相继推出元宵汤圆新品,有些以“兔子”形状的元宵汤圆取悦消费者;希望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光图外表,还需注重内在质量,尤其是要看清楚包装上是否有“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购物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要注意留存物证,及时投诉反映。元宵节期间个别经营场所推出的消费活动中如有“本店保留最终解释权”字样的商家、会所,消费者光顾时一定事先留意,看清楚服务条款和价格,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遇侵权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切莫误入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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