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第五届诚信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服务“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大局,推动我县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商业欺诈,普及信用知识,增强诚信意识,宣传我县诚信体系建设成果,促进我县和谐社会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诚信理念、建立诚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创建诚信环境、推广先进经验为目的,推进我县的诚信建设,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扩大企业诚信品牌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评选原则
(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按程序进行的原则。
三、评选目标
通过新闻媒体大力进行宣传,广泛发动企业参与“诚信企业”评选的相关活动,评选出2010年度践行承诺、守法守信的诚信企业,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实现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四、评选活动主要内容、范围、条件
要求参评企业诚实守信经商,文明礼貌服务,对消费者负责,并建立完善的长效的信用管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在良好的服务环境中,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到放心的商品或服务。
(一)主要内容
要求参评企业开展围绕以下六个方面的创建活动:
1.遵纪守法;2.诚实守信;
3.制度健全;4.服务规范;
5.履行社会责任;6.接受社会监督。
(二)参评范围
本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
(三)评选条件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诚信理念较强;
3.企业诚信制度健全;
4.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企业在工商等各有关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诚信取得较高的认知度和良好的公共记录;
7.企业诚信领导小组机构健全。
8.2000字左右关于企业诚信建设的经验介绍、
五、评选程序
评选本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组织推荐、严格条件、认真审查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企业自愿 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的信用资质及自评材料。
(二)政府推荐 对参评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推荐,经同意后上报。
(三)组织审核 对上报的参评企业由县工商局、县消协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六、命名表彰
经严格审查确定后,将对获得2010年度的“诚信单位”予以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报道。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