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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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消协2011年消费警示(一)

2011-1-28   浏览:3502

 

          春节将至,消费旺季来临,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详细检查商品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产地、厂名厂址、名优标志、认证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合格证等准确信息。
        二.在商场购物时,要理性对待打折促销。
        三.年夜饭消费时要明确内容。消费者在预定年夜饭时应谨记选择口碑好且经营规模与服务质量相适宜的饭店或餐馆,所订桌数、位置、订金、违法责任以及菜肴名称、材料、数量(或重量)、价格等最好用书面形式约定并保留凭据,明确有无包厢费、服务费等其他收费,最后,记住查验账单,确保明明白白消费。
        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五.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不要自认“倒霉”,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举报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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