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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燃放烟花爆竹,谨防受侵害!

2011-1-24   浏览:4372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将进入高峰期,而烟花爆竹又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燃放劣质烟花爆竹,或燃放方式不正确,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其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县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烟花爆竹应选择具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商店,并索要购货凭证。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另外,应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有破损、变形、漏药等现象;查看引火线是否有松动,是否是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
  2、按照烟花爆竹的说明选择正确燃放方式。消费者要弄清楚产品的燃放特点,切忌盲目操作,更不能凭自己的经验手拿烟花爆竹燃放;尽量选择空旷地带,避开人群,乡村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燃放时不要用明火,应用卷烟或线香、蚊香点燃引火线,点燃后迅速离开至安全位置;燃放时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应马上走近,更不要立即手持烟花爆竹看个究竟,此举最为危险;儿童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大人在旁指导,确保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3、燃放烟花爆竹时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应收集、保管好残留物品备检,并立即与销售单位联系,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及有关部门申诉。
  4、为了防范和减少消费者受到意外伤害,商家应严把进货质量关,零售商一定要到当地的专营公司进货,切勿贪便宜进不了解质量情况的烟花爆竹,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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