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虽然依然寒冷,但是进入各大商场的人们却是可以嗅到春天的气息了。琳琅满目的春款闪亮登场的同时,冬款也不甘示弱的疯狂打折。聪明的消费者就会抓住这个时机买一双既保暖又实惠的鞋子。最近几天,我们接到消费者关于鞋子售后问题的投诉较多,现介绍一些鞋类“三包”小知识,以方便消费者维权。
一、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是:自售出之日起,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三包"期限为一个月;价格50元(含50元)至100元以下的二个月;价格100(含100元)以上的为三个月。
二、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范围是: 1、 确因质量原因出现脱胶、掉跟、断线等情况,经销者应当免费给予修理,修理期限为七天,确需送外地及生产厂家修理的,修理期限为30天。如按期未能修复的,应当允许调换,无同型号时,应予以退货。
三、凡消费者购买鞋后即发现其尺码与国家标准不符,或者两只鞋颜色不一,大小不等和均为一边脚的,经销者应给予调换,无同型号时,应予以退货。
四、"三包"期内(扣除送修时间),对经二次修理后仍出现脱胶、鞋底断裂、鞋面皮鞋断裂等质量问题的鞋,经销者应尊重消费者的意见,作调换或退货处理。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 1、 无信誉卡或购物凭证的; 2、 标明降价销售的“处理品”; 3、 超过“三包”期限的; 4、 自行修理和人为性损坏。
希望这些小知识对消费者能有些帮助,开心购物,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