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蚌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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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对侵权行为说不

2011-1-20   浏览:4245

 

针对近期出现的,合肥中博展览有限公司打着主办单位是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的名义举办 “2011中国中部第二届(蚌埠)糖酒副食品交易会”大型展会,招揽参展商,给参展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出面,平息事件,对侵权行为说不。对合肥中博展览有限公司以消协的名义举办的这次展会,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必要时直至诉诸法律,维护消协的名誉。
首先,在1月9日得知,有商家打着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的名义在蚌埠市会展中心举办展会的当天,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就第一时间出面,向媒体严正声明,秘书长何德启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听说出现这个事情,十分震惊,这个展会完全是企业行为,举办之前直至撤展,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消协联系,“消协完全是不知情的”。在事情发生后,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到现场实地进行查看,确有此事,并且问题十分严重。
其次,对于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市消协及时向市政府、省消协、市工商等有关各级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并作出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了领导的指示,要求近快控制、平息事态发展,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虽然参展商与展会举办者发生的纠纷本不属于消协受理投诉的范围,但是考虑到社会和谐与稳定,把参展商的损失压缩到最底的程度,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将全力协助、积极配合、追究展会操作方的责任
另外,就本次展销会出现的问题,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准备参展的商家,要特别注意:一看开办方有无开办资质、二看其有无经济实力(警防皮包商)、三看其销售策划是否客观、真实、合理。更重要的是鉴要定一份规范参合同。
其次、通过这一事件,市消费者协会再次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春节即将来之际,在展会上购买商品,或者商场、超市消费时,都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做到理性消费,不能贪图小便宜,只看打折的幅度,不了解打折的原因,只看赠券多少,不了解如何消费。二、要保存好各类票据,以便更好的维权。三、节日期间的消费,谨防购买“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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