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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旺季纠纷多 消协支招早避免

2011-1-13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肖伟   浏览:4949

   年关将近,已是家家户户忙着购买年货的繁忙时段,也进入了商家忙于促销的黄金时间,食品、日用品消费的高峰期随之到来。同时,在现今社会生活水平大为提高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用旅游的方式来充实自己的春节假期,旅游消费亦日益增多,所以这段时间便成为了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大家度过一个祥和安乐的节日,针对历年春节购物及其他纠纷中的热点,芜湖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节日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一、慎重选择消费场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

二、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三、理性对待促销活动。节日期间,商场或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心态,货比三家,详细了解“游戏规则”,根据需要理性消费。

同时要当心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购买商品时,不要只图便宜,一定要查看该产品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谨防吃亏上当。

四、团体出游谨防“优惠”陷阱。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并与其签署正式合同。自行出游的消费者不要轻信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招揽住宿人员的花言巧语。

五、餐饮注意卫生安全。应前往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进餐,尽量选择应季食品。选择酒类时要特别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产地、厂名、厂址和商标等标识是否齐全。

六、索要消费凭证。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具备商品或服务消费项目、数量、价格等内容。

七、了解纠纷解决渠道。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工商行政管理“12315”申诉举报热线,同时可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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