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消协“一会两站”先进站长维权事迹
2008-5-29 来源:六安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8491
编者按:“一会两站”建设是我市构建并延伸工商、消协维权网络的一大亮点,“寿县模式”、“霍邱经验(所村挂钩)”等经验和做法受到省工商局、省消协的高度重视、评价和肯定。《建立维权网络,维护农民利益—六安市“一会两站”建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由六安市委办公室、政研室第27期参阅件进行全文刊发。实践充分证明“一会两站”建设,增强了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降低了农民维权成本,方便了农民就地投诉,密切了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关系。
今年,我市“一会两站”建设研究及发展方向将重点放在100%(分会建设面)、80%(“两站”建设面)的同时,要在巩固成果、加强领导、健全队伍、调动“一会两站”特别是“两站”工作人员积极性上下功夫。
舒城县工商局、消协编印的第五期《工作专刊》从一个侧面或方向上给我们拓展了思路和想法,充分调动、发挥、激励“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是我们巩固、发展、健全基层维权网络,健全农村“一会两站”的关健,应值得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
按语: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全县“一会两站”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我县的“一会两站”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工作典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以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消协的广泛赞誉。为弘扬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各所(分会)推荐,经县工商局、县消协慎重研究,河棚镇河棚街道“两站”站长汪贤乐等十位同志被评为全县“两站”“先进站长”,并以舒消协字[2008]03号文件予以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现将他们的部分维权事例摘编如下,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有些虽是小事,但却垂手可及,更具学用价值。希望全县“两站”站长以先进为榜样,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棚镇河棚街道“两站”
汪贤乐站长的维权事例
过期食品得退款
2007年7月22日,庐镇乡和平村村民余某在河棚街道某超市购买了2袋南方黑芝麻糊,回家后发现该食品已超过保值期,余某立即返回超市要求调换,因店内无同类商品供调换,消费者要求退款被营业员拒绝,双方争执不休,这时,围观的热心群众将此事告诉了在街道调解已出名的消费者投诉站站长汪贤乐,汪站长及时赶到现场,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当场进行了《消法》宣传,使超市负责人认识了错误,当场向余某赔礼道歉,退还了货款并承担了余某的往返车费。
虚假宣传得清除
2007年11月21日,汪贤乐站长接到庐镇乡大桥村尤某的电话咨询:有三名外来人员在庐镇乡几所小学内公开宣传销售所谓学生专用“保健品”,每盒价格在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很多学生中午放学回家哭着向家长要钱购买,请问这三名外来人员出售保健品的行为是否合法?汪站长一边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明确回答了尤某的咨询:“他们是不合法的”,一边又以“一会两站”的身份报告了河棚工商所,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到庐镇乡现场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是无业人员流动推销“三无”产品。工商所执法人员制止了三名外来人员的不法行为,没收了所谓的“保健品”,为当地群众挽回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还给了学生一个宁静、洁净的校园。
电暖袋爆破得赔偿
2007年11月9日,汪站长接河棚镇占冲村阴山组村民靳某投诉:她在河棚街道某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电暖袋一只,次日下午,其母亲(已85岁高龄)在使用电暖袋充电过程中电暖袋爆破不幸被烫伤。接诉后,汪站长一边安慰伤者家属对烫伤要及时治疗,一边报告河棚工商所,并及时与所在的村两委联系。当日下午,汪站长陪同工商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同志徒步几十里到伤者家中看望、慰问,并将伤者送医院就治,经十多天的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等5500余元。在伤者住院期间,汪站长协同工商所工作人员对电暖袋爆破一事进行调查,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化解双方分歧,最终促使经营者赔付消费者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计6200元,双方均表示感谢。
违规设置铁栏杆得拆除
2007年8月16日,河棚街道花门步行街3户个体运输户向投诉站反映:花门步行街东边路口被少数居民强行用铁栏杆堵死,机动车辆无法出入,严重影响他们从事餐饮及运输生意,要求投诉站给予帮助处理。虽然此事不属于投诉站的受理范围,但热心的汪站长认为这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当即前往现场查看,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政府领导将此事交办于汪站长并派人协助,汪站长从营造消费环境和损坏街容街貌的法律角度说服了设置铁栏杆的居民,使他们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主动拆除了铁栏杆。
河棚街道“两站”站长汪贤乐同志担任着街道党支部书记、工商部门的行风监督员,他认真履行着自身的职责,勤勤恳恳,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万佛湖风景区“两站”
吴文平站长维权事例
游玩遭拒得退票
2007年4月8日,游客陈某到管理处投诉称买了门票和船票后要求上龙王岛,9号船驾驶员不愿意去,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吴站长主动进行调解,要求游船公司退回游客船费50元,并严肃批评了驾驶员。
门票差价得退回
2007年10月1日,新华社安徽分社张女士在三江码头购买全票上岛游玩后得知,军官证可以享受五折优惠,而售票员没有告知张贴的告示,要求退回差价。吴站长接诉后,主动联系风景区售票处退回门票差价,消费者满意而归。
被骗香火钱得退回
2007年10月3日,游客杨某到风景区投诉站投诉称:在芙蓉岛上被欺诈香火钱4100元。吴站长及时安排了游客休息,在了解事实属实后,责令芙蓉岛经营者退回了游客被骗的4100元。同时建议县宗教局对违法建成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予以封存,风景区管理处责令内部限期整改。
2007年,万佛湖风景区投诉站共受理投诉34起,成功调解34起,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吴文平站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尽职尽责,为维护万佛湖旅游品牌做出了突出贡献。
南港镇缸窑村“两站”
冯良琪站长维权事例
秧苗发黄的原因
2007年9月,本村瓦屋组村民王某家中两亩秧田里的秧苗发黄,怀疑是施用化肥有假造成的,当村民将这一情况告诉冯站长后,他立即前往实地查看并报告给南港工商所。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农业专家现场诊断,最终确定秧苗发黄原因是由于缺钾所致,并非化肥问题,从而消除了一场误会。农业专家还建议该村民补施钾肥,避免了水稻的减产。
群众利益无小事
冯站长每天起床很早,第一件事就是巡查村市场,了解市场物价,倾听消费者反映,07年6月,缸窑村的肉价一度比周边市场高,消费者的意见很大。冯站长听到反映后,及时了解周边市场价格,并找来几个屠商,要求他们降价销售,在冯站长的热心干预下,肉价降了下来,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事不论大小,只要找到冯站长,他都会热心帮忙,消费者周某在市场上买生姜,销售者将生姜连泥称给他,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冯站长闻听此事后,及时赶到,妥善处理了此事,使双方愉快成交。
桃溪镇徐圩村“两站”
尹良玉站长维权事例
洗衣机质量纠纷 消协调解换新机
2007年6月,徐圩村村民王某在合肥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价值2000多元,在家中安装时就发现洗衣机里面有水,调试使用,发现该机噪音大,稳定性能差,王某怀疑洗衣机是二次销售,遂与经销商联系交涉,当王某询问为什么机内有水?是否用过?经销商说产品是原装未动,水可能是出厂调试时残留的。消费者无奈之下,向村“两站”投诉,尹站长与另一位村干部到尹某家中调试洗衣机,发现该洗衣机确实存在上述问题,于是立即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要求给予调换,否则将向上级消协汇报。在投诉站工作人员有理有据的交涉下,第二天厂家就要求销售商为消费者送来了一台新洗衣机。
桃溪镇三沟村“两站”
束学荣站长维权事例
购房三载产权久拖未决
消协调解群体上访化解
2007年8月三沟村消费者翟某等六人向“两站”投诉:05年初他们先后分别从舒城县某建筑公司购置位于桃溪镇三沟街道的商品房,开发商一直未能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证明。
接诉后,束站长迅速向桃溪消协汇报,经调查了解得知该栋楼房系舒州职工宿舍楼,于2005年8月建成,余下七套外销,购房时承诺办理房地产权证。该块土地系行政划拨,因政策调整,时间较长,相关批复文件难以查找;同时,由于未及时办理手续,几年后,土地办证费用与售房时相比上涨了几倍,所以才出现了迟迟不办房地产权证的状况。两年多时间来,业主们纷纷多次找开发商交涉未果,进而推选代表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群体上访一触即发。
找到了症结所在,桃溪消协分会约请镇政府派员并与开发企业一起到县档案局查档案、到建设局了解政策,束站长也利用对双方都熟悉的优势,与消协一道走访、调查、调解,最终促成了开发商企业与消费者的再次“签约”——开发商在2008年12月30日前办妥房地产权证交于消费者,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近三年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避免了群体上访的发生,在这起投诉中,束站长充分发挥了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干汊河镇春塘村“两站”
叶国海站长维权事例
电信纠纷巧调解
07年7月,群众反映某电信部门将电话用户强制加入“乡情网”。由于该电信局朝阳经营办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以致发生轰动、围攻事件。春塘村“两站”叶国海站长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一方面积极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制止事件的扩大;一方面及时向干镇消协分会汇报,向相关部门咨询。最后,经县消协与该电信部门联系,并共同到场向群众介绍、详细宣传 “乡情网”的功能、特点、入网优惠,特别是对农民发家致富的帮助,他们还当场承诺:如果需要退订,可以及时申请、及时取消。真诚终于获得了群众的了解、理解,叶站长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为消费者利益、企业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