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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管店镇杨庙村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消费维权先进事迹

2008-6-12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赵德文   浏览:8524
明光市管店镇杨庙村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消费维权先进事迹2005年成立以来,共接受消费者各类咨询44余人次,发布消费警示35期,受理投诉15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对如何做好投诉站工作,确保投诉站的工作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站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一方面我们要加强投诉站工作人员的学法,从我本人做起,投诉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其次动员老百姓学法,充分利用村广播、法制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发布消费警示。利用消费素质学校结合普法教育宣传《消法》和科学消费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传授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和农资商品的知识和使用方法,把村民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 二、抓咨询调解,为农民维权提供快捷服务。 把消费者投诉站建在村上,实际上就是把投诉站建到了农民家门口,日常一般消费投诉不出村。小事就地及时化解,大事由投诉站反映给工商所合力调解或查处。基本做到了百元投诉不出村,大大节省了维权费用。我站建立以来,累计受理并调解了15件消费者投诉,大到集体投诉,小到一袋方便面。 如本村方某以每袋1元的价格,购买5袋方便面,付款5元,在食用时发现过期。于是方某找到经营者要求给个说法,但经营者不予理睬。消费者方某带着购买的方便面,来到我站投诉,我站接到投诉后,立即电话联系到经营者来处理此事,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经营者同意调货。 2007年5月 30日,杨庙村12315投诉举报联络站接到本村20户村民投诉,称在附近农资经营户处购买了超高效旱田除草剂农药用于防治甜叶菊的病虫害。农民使用后发现甜叶菊苗不同程度死去,怀疑是农药质量问题,现请求“两站”出面调解,为其索赔损失。该站接诉后及时把双方召集到站点进行调解,同时向管店工商所反映,随后找到农资经营者一起深入农户田间实地调查。由于此时正是种植甜叶菊期间,经营户本着为农民所想,决定暂不管是谁的责任,先把死去的甜叶菊苗补齐,经营户逐户共计赔偿甜叶菊苗价值4000元。后经调查,双方在介绍和使用农药时都有过错,但由于妥善调解和经营者积极主动的配合,农民朋友们非常满意。 三、通过“两站”工作平台,服务新农村建设。我站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村情村貌、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民消费状况等情况调查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做好十件实事,尽其所能地为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特色服务。工商部门通过“两站”构筑了消费维权进农村工作平台,做到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结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帮助我村成立甜叶菊专业合作社1个;注册商标1件,举办农村经纪人培训班1期;发展经纪人12户,执照农民1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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