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网上咨询
|
法律顾问
|
消费指导
|
热点关注
|
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
站内搜索
马鞍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
|
维权动态
|
放心消费创建
|
组织·人物
|
理论研究
|
消保委公告
|
消费警示
花山区消保委
雨山区消保委
博望区消保委
当涂县消保委
含山县消保委
和县消保委
当前位置:
安徽315
>
江淮维权
>
马鞍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消保委公告
马鞍山市消协系统人员行为规范
2010-4-21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738
接待投诉“四用心” 接待投诉要热心; 调查取证要细心; 调解纠纷要耐心; 处理结论要公心。 接待投诉“四不讲” 伤消费者自尊心的话不讲; 损害消费者人格的话不讲; 埋怨责怪消费者的话不讲; 讽刺挖苦消费者的话不讲; 接待投诉“四一样” 城市农村一个样, 老人儿童一个样, 干部群众一个样, 熟人生人一个样。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