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谯城区消保委涡阳县消保委蒙城县消保委利辛县消保委高新区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棕子并非越鲜绿越好

2006-5-29   作者:亳州市消协   浏览:4174
端午节临近,粽子又成为家家餐桌上的主要食品,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16家国家级食品质检中心对粽子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共抽查了152家企业生产的256种粽子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5%。其中有10家企业生产15种产品粽叶中铜的测定不合格;有1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中检出硼砂;有13家企业生产的17种产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还有3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酸价和过氧化值等不合格。为此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棕子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粽子时要仔细辨别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选购粽子最好到商场、超市和正规的副食商店购买。 三,硫酸铜是在化学工业原料,广泛用于染料、农药等行业。用硫酸铜等浸泡粽叶,会使已经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表面变得光鲜,色泽鲜绿。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应特别注意,棕子并非越鲜绿越好。 四,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拨打工商部门12315举报电话投诉。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