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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消协2006年3号消费警示

2006-6-20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张艳红   浏览:4185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选择假日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时下,所有的旅行社在安排旅游行程时,都会安排一定的购物时间。为了帮助出游选择消费者在享受旅游乐趣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消费侵害,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向我市有关专家寻求简易的判别办法时,专家建议:消费者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尽量不要在旅游地购买价格不菲的珠宝玉器首饰。 比如,近日,该市消费者黄小姐去北京旅游,在旅途中,在当地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一家玉器商场,黄小姐看中了打过折后价值500元的玉镯,觉得样式、手工、颜色都十分中意,便立刻买了下来,并且在此商场花了20元进行了鉴定。 谁知,从北京回来以后,黄小姐就觉得手镯的颜色越来越淡了,由先前的鲜翠欲滴的颜色渐渐变得有些发白了。黄小姐有些不放心了,便拿着手镯到我市一家专业的珠宝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非天然玉石”,并说此玉的绿色是靠激光打进去的。黄小姐听觉得非常气愤,虽然500元钱不算多,但买了一块假玉也实在不值得。一气之下,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该市消协在受理此投诉后,立即将所有的材料(包括消费者投诉信、宝石证书、玉器城保质卡等)及《马鞍山市消协投诉转送函》寄到北京市昌平市消费者协会,请他们转办。经了解,北京昌平区消协已和黄小姐电话联系,并对此事进行了调解。最终,几经波折,在北京市昌平区消协的帮助下,黄小姐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该玉器商场同意退还黄小姐全部购货款500元。 在此,该市消协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在光顾大大小小、五光十色、美仑美奂的珠宝玉器商店,面对5折甚至3折、2折不等的折扣价格商品时,谨防以下消费者陷阱: 陷阱之一:以次充好 最常见的就是将B货甚至C货、D货翡翠冒充A货翡翠。而B、C、D货等都是将天然翡翠经过强酸浸泡、充胶或者染色、镀有色膜的翡翠。按国家标准,经过处理的翡翠在销售时都要注明“处理”二字,但常有商家不注明。 陷阱之二:以假乱真   将染色的石英岩冒充翡翠,玻璃冒充水晶,玻璃猫眼冒充天然猫眼,合成宝石冒充天然宝石,玻璃仿白玉(软玉),玛瑙、镀膜贝壳仿珍珠,将18KGP、14KGP等镀金饰品(GP表示镀金)冒充K金销售。还有一些商家将白色K金标注18K白金等,让消费者误以为其是白金(铂金)饰品。   陷阱之三:价格欺诈   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砍价的心理,标出天价,然后让消费者砍价。曾有人在缅甸花2000元买来一个标价25000元的翡翠手镯,实际上这种翡翠手镯在国内正常标价也不到1000元。 鉴于不胜设防的消费陷阱,马鞍山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旅游期要科学理性消费,冷静面对促销。购买珠宝饰品最好到专业珠宝店或商场去买,一定要商家在发票上注明珠宝玉石的真实名称,所用金属材料的名称、成色、饰品的价格等内容,并索要相关鉴定证书。如果有疑问,可以到国家认可的珠宝检测部门去鉴定真伪,发现商品有假,及时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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