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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2007年02号消费警示

2007-7-2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3555
    随着酷暑的临近,瓶装啤酒已渐入消费旺季。为防止瓶装啤酒爆炸伤人事件发生,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存放、饮用瓶装啤酒。     一、购买啤酒时尽量选购知名品牌产品,并认准“B”瓶标志。非“B”瓶啤酒是禁止销售的,消费者不要而购买。购买途中及饮用啤酒时要注意自我防范,轻拿轻放,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二、应将啤酒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不要置于阳光下暴晒,避免置于厨房等高温处。当气温超过35度时,啤酒中的二氧化碳很容易游离释放出来,造成瓶内压力急剧上升,容易引起啤酒瓶炸瓶。     三、开启瓶盖要使用正确方法,尤其不能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调查表明:不良的开瓶习惯和意外的人为碰撞是造成啤酒瓶爆炸的一大因素。     四、避免让儿童接触瓶装啤酒。夏季饮用瓶装啤酒时,要做到随取随启,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以防止爆炸伤人。     五、如果发生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与啤酒生产商、经销商、12315举报申诉中心和消费者协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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