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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消协2008年消费警示(三)

2008-11-18   作者:关少华   浏览:4216
9月5日下午5时许,颍州区消费者协会接到12315转市长热线因餐具消毒费引起的消费投诉。颍州区消费者协会立即做了处理。 消费者张先生9月5日午时在某酒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中有一项为消毒费32元,问其原由,酒店回答是餐具消毒费。张先生当时就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他认为在酒店就餐消费时,酒店提供餐具,如同提供桌椅板凳一样,是最基本的,把其中某项单列出来收费,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退回多收的消毒费。酒店方认为,餐饮业通常是提供餐具的,只不过张先生使用的是一种新型的、多次消毒的餐具,质高价优,付费也是应该的。颍州区消费者协会认为,餐饮行业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卫生达标的餐具,其费用应该包含在经营成本之中,单列收费是不合理的。 经过调解,酒店方很愉快地退回多收的消毒费,消费者很满意。 为此,颍州区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一、消费者对不合理的收费要理直气壮的投诉,明明白白的消费;二、经营者提供服务时,要尽事先告之义务,以免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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