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动 城乡同乐
2005-3-12 浏览:7200
组织领导:
1、成立安庆市3·15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职能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檀向群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消协、市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科委等部门抽调。
2、由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有关组织和宣传工作。
活动安排:
1、举行“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健康·维权’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市领导发表纪念讲话;公布2004年打假大要案件;向荣获2005年市级“诚信单位”、“诚信标兵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表彰;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司法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与“健康·维权”年主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市邮政、电信、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服务业开展街头服务活动;组织部分企业开展名优产品、名优土特产品服务活动,激励更多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2、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3·15期间,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消法》、《条例》和“健康·维权”年主题的重要性、现实性,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请市(县)领导发表“3·15”电视讲话,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邀请消协和有关方面领导接受记者采访;在报纸或电台电视台开辟3·15专栏。
3、积极努力,争取在3·15活动前建立消费纠纷仲裁办事机构。
4、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举办与“健康·维权”密切相关的打假成果展和识假辨假咨询活动;各有关部门将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
5、举行2005年度“诚信单位”、“诚信标兵单位”表彰活动,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6、根据省消协安排,开展“热线联连千万家心系百姓健康维权”活动。
7、召开“贯彻条例健康维权我们在行动”行业协会座谈会。由市消协牵头,邀请各有关协会(学会)负责人座谈,发布行业自律宣言。
8、组织维权下乡活动。各县(市)可由执法部门组织宣传车队下乡,大张旗鼓地宣传《消法》、《条例》和“健康·维权”的重要意义,宣传健康维权知识,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搞好维权服务。
9、编辑出版“3·15”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