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协:加强组织网络建设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2005-6-7 来源:临泉县消协会长刘彪 秘书长张强 浏览:5521
临泉县消协于2003年初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的消协组织网络建设蓝图。
现已建立由行政、司法、新闻、宣传等各部门及大企业组成的投诉处理网点20多个,在全县33个乡镇建立消协分会37个,在最基层的行政村、学校、企业、街道、居委会建立消费者投诉联络站527个,覆盖了全县城乡的每个角落。
这个网络的组建,彻底扭转了消协经费缺、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消费者投诉难的被动局面,提升了消协地位,开创了我县消费维权的新局面。
一、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大消协
随着《消法》、《条例》宣传的广泛、深入,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大加强,消协投诉的案件越来越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单靠消协现有的人力资源,已远远不能适应维权的需要,按照省消协的要求,依靠政府,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县直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已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分别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农业局、农机局、卫生局、药品食品监督局、教委等20多家单位设立了临泉消费者投诉站。每个单位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负责,并明确专人专办。这就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一些涉及到行业技术方面的鉴别难点,也由于他们的参与变得容易了。例如,2004年有一个乡镇农民投诉某种子经销点销售不合格玉米种造成减产要求赔偿,县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和县农业局联系,他们当天就派出专家到田间实地勘查,并对种子进行鉴定,减产的原因系气候原因所致,经过农业专家的解释,农民主动撤回了投诉。
投诉网络的建设,在组织构架上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共管体系,不但解决了消费者的投诉难问题,也把《消法》、《条例》宣传进一步引向深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群众团体、政府部门的依法维权意识。在社会各界树立了大消协的观念,提升了消协的社会地位和影响。
二、完善“一会一站”制度,切实服务于民
临泉县是全国第一人口大县,也是农业大县,就维权而言,农民是弱势群体,解决农民投诉问题,是社会的热点,也是县消协工作的重点。针对县情,深入调研,我县消协于2003年年初开始,与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联手,构建一个分布广泛、高效便捷的农村基层投诉网络。
首先、在全县33个乡镇建立了37个消协分会。每个分会由乡镇书记、镇长或人大主任担任名誉会长,工商所长为分会会长,各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分会理事,如供电所、农机、农技站、公安派出所、中心学校等单位。每个分会从当地聘请一名有文化、有威信、有能力、懂法律、热心消保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同志,为消协分会的专职副会长。为加强消协队伍的素质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每次工商所长(兼分会会长)会议都要留出一定时间,学习《消法》、《条例》,布置消协工作。此外县消协制定了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分会专职副会长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学习调解消费纠纷的程序和方法,及时了解各分会的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县消协还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例如消协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知识要求行为规范等,为了加强对消协分会的领导,除分会会长由工商所长兼任外,财务、票证会计由工商所会计兼任,为了加强对文件、资料的保管,资料员统一由工商所资料员兼任。这样保证了消协分会工作依法和按程序办事,精兵简政和高效率。
其次、以行政村为依托在全县每个行政村建立投诉联络站,每个联络站的负责人为行政村书记或村长,联络站设在行政村办公室,办公设备及电话由行政村提供,站牌及宣传资料由县消协统一发放,切实做到宣传《消法》、《条例》到乡村,农民消费投诉不出村,消费咨询不出村。不但方便了农民投诉问题,也是干部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需要,改变了行政村干部过去只会“牵猪、赶羊、要粮”的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例如,2004年3月杨桥分会李店行政村投诉联络站王站长(李店行政村书记)与县消协联系,有消费者投诉购买的除草剂造成庄稼死亡,我们当天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由于经销商没有明确告知,致使消费者使用不当而造成庄稼死亡,经调解消费者得到了赔偿,消费者高兴得说,村干部为俺做好事,下次选举俺还投他的票。
第三、在每个中心中学和中心小学建立联络站。由于学校是一个弱势消费者的集中地,在学校建立联络站,站长由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担任,办公地点和设备由学校提供。这样既解决了学生这个消费弱势群体的投诉问题,使学生投诉不出校,又利用了学校这个高知识群体的优势,成为宣传《消法》、《条例》的阵地,做到了宣传《消法》,《条例》从娃娃抓起,通过娃娃延伸宣传到家长。例如,今年3·15活动,土坡消协分会到土坡中学和土坡小学给师生宣传《消法》、《条例》,受到了师生的好评;同时通过学生放学回家向农民散发《消法》、《条例》宣传材料,既解决了农民不识字的难题,又使学生从小了解了《消法》、《条例》和消费知识。再如,2005年3月临泉一中联络站张站长(副校长)打电话投诉讲一个学生买绿茶中奖,但经销商不兑现,我们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情况属实,经调解经销商当场兑现了奖品,并向学生赔礼道歉。
第四、在一些大的、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联络站,这样能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减少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增加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同时也增强了“消费者是上帝”的企业理念,把经营搞活,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为了使每个分会与联络站能真正起到为消费者服务的作用,每个消协分会的会长和专职副会长负责对辖区内的联络站负责人进行培训。例如杨桥分会经常利用镇政府召开行政村负责人会议和中心学校召开校长会议的时间,向大家宣传《消法》、《条例》、消费知识以及各联络站如何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为了使全县的维权网络在运转上实现“统一”,县消协除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外,还统一印制了《临泉县消协工作人员工作手册》3000多本;统一制作了消协分会投诉站和联络站牌匾500多个,同时县消协按月编印《消费专刊》发送到有关单位,并在集市张贴。从而在全县做到了统一的分会、联络站牌匾,统一消协调解文书,统一工作制度,统一职责和工作程序,另外还制订了星级分会考核标准,使他们基本做到会宣传解释,会指导消费者投诉和正确合理消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建设,使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得到实质性的改观,跨上新的台阶。2004年全县调解361件消费者投诉比上一年增加2.7%;其中有47件来自联络站,占调解总数的17%。
总之,经过近两年来的筹建和运作,临泉县消协的组织服务网络框架已经到位,消协的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赢得了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好评。县政府已决定2005年把消协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这是对我县消协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但是我们工作做的还不够,离《消法》、《条例》的规定和广大消费者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要把组织完善,把工作搞实,为民办事,为政府分忧,为构建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发挥消协作用,还需很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