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调处一起品牌服装消费纠纷
2006-3-7 浏览:4619
2005年12月20日,宣城市民夏桂琴来市消协投诉,称2005年1月20在安徽商之都宣城商厦二楼罗蒙西服品牌专柜购买了一套罗蒙服装,售价1980元。2005年11月出现裤裆炸裂。经与商之都二楼罗蒙西服专柜交涉,罗蒙西服专柜称其产品系国家免检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夏桂琴要求消费者协会对她购买的罗蒙西服品牌服装进行检测。市消协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安徽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消费者夏桂琴提供的称有质量问题的罗蒙西服送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检测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夏桂琴提供等额担保。经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2005年12月2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男西裤后裆缝面料破裂,属质量问题”。根据检测报告,市消协责成安徽商之都宣城商厦全额退还消费者夏桂琴购罗蒙西服所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