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农民的权益
2006-10-11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唐凤阳 叶红枫 浏览:3842
5月30日,定远县永康一农户马海言从定炉路一加油站买了两桶标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生产的“长城牌”机油,用于自家收割机使用。6月初,马某使用收割机时,机子上的主要部件柴油机齿轮被烧毁。马怀疑机油有假,找到该加油站理论,但经营者不承认机油有问题,更不同意赔偿。
6月20日上午,马向定远县12315、消协进行了举报,工作人员立刻将机油桶上标示的生产单位、型号、编号等内容传真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办。当日下午,该公司将鉴定书传至定远县12315中心,声明此柴油机油是假冒的。
6月21日,工作人员立刻前往该加油站查处,但在该加油站,执法人员未查到上述同型号假冒机油,马某也提供不出购机油的发票或收据。为了维护农民的权益,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最终,加油站经营者承认曾经出售过2桶上述机油,赔偿马某损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