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购台数码机 退货一年没结果
2006-10-11 来源:滁州市消协 作者:唐凤阳 叶红枫 浏览:3972
2005年9月8日,滁州市消费者钱习文女士参加了由滁州市中国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五日游。在导游的带领下,她在香港一免税商场内购买了一台价值近2000元的数码相机。回滁一周后,发现相机存在图象发暗、电池带电时间只有15分钟等问题。同年9月15日她找到该旅行社,希望能兑现当时的承诺:“只要有导游带领所去的商场购买的物品,都可以调换或退货”。相机交给旅行社退货后,一年内,钱女士多次催要相机款,但是一直都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钱女士只好来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希望该旅行社能予以全额退款。
接诉后,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被诉方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同意退款1600元并签字,旅行社后又毁约,消费者不得不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