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欺诈案
2007-3-7 作者:芜湖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669
2006年8月,消费者胡某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有你朋友发给你的短信,想知道内容请回复909862”.当胡某回复了该短信后,并没有看到朋友发来的短信,系统却提示他已经订制了一项服务。消费者当时也没有在意,可是在收到8月份话费帐单后,却发现除了正常的费用以外还被莫名其妙的多收了一笔增值业务费,经查询发现就是订制909862的服务费。2006年9月13日,胡某向我会投诉,要求退还信息费并取消该定制业务。
我们在受理此投诉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短信欺诈案,短信服务提供商通过向消费者发送虚假信息来骗取消费者订制短信,以此来收取费用,其行为符合国家工商局制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认定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对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我会予以支持,经我会的调解,通信运营商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还了信息费,并取消了该项短信订制业务。
在此我们建议广大消费者在接到一些来历不明或内容模糊的短信时,尽量不要回复。如果确实需要订制一些短信增值服务,应该先拨打运营商的服务热线,弄清收费标准,做到科学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