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消费者协会二00七年第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07-3-29 来源:六安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李虎 浏览:4134
二00七年第一季度,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投诉160件,解决158件,解决率达98.7%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95万余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件;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1.5万元;两次以上投诉1件;不予受理投诉2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170余人次;共收到表扬信2件;无重大案件投诉。现将本季度受理投诉情况简单分析如下:
一、从投诉的类别来分析
本季度所受理160件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46件,占投诉总量的28.7%(其中手机方面投诉有21件,占本类投诉量的45%以上);家用机械类投诉6件,占投诉总量的3.7%;百货类投诉48件,占投诉总量的30%;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有21件,占投诉总量的13.1%;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为8件,占投诉总量的5%;服务类投诉28件,占投诉总量的17.5%;其他商品类投诉3件,占投诉总量的1.9%。
二、从投诉的性质来分析
在各级消协受理的投诉中,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为111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9.3%;安全问题方面的投诉4件,占投诉总量的2.5%;价格方面的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6.2%;计量问题方面的投诉件,占投诉总量的3.1%;广告问题方面的投诉4件,占投诉总量的2.5%;虚假品质表示问题方面的投诉是2件,各占投诉总量的1.2%;营销合同问题方面的投诉7件,占投诉总量的4.4%;人格尊严问题方面的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1.2%;其他问题方面的投诉18件,占投诉总量的11.3%。
三、从投诉的重点来分析
1.商品质量问题仍是投诉的重点
今年我市各级消协共受理质量方面的投诉111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9.3%,仍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消费者李某于2006年6月15日于六安大市场全友家私购买的大理石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有十公分长的裂缝,近期有裂缝扩大现象。事后要求调换,店方不予接受。期间曾去消费者住处检查桌面,说向公司汇报后再予解决,至今半个多月未有答复。后投诉到市消协,经调解,店方给予更换.
2.从投诉的难点来分析
电视购物方面问题投诉的调处是难点。消费者陈某的爱人因身体不好,需购买一套保暖性好的内衣,于是他按照某频道的电视购物中的地址.邮购了一套保暖内衣,价值1380元(另赠一套);回去让爱人穿了一段时间,发现和广告中宣称的:该产品“高效发热,生态保暖”有明显差别,后和经销商联系要求退货,遭拒绝。于是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帮助解决.市消协和经销商联系多次,但对方坚持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允许调换.目前此投诉仍在调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