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城消费者公益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2007-7-3 来源:池州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潘小宝 钱立新 浏览:4094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公益维权将成为今年投诉的亮点。公益问题投诉5件。如家住长江中路消费者丁某投诉:我于2007年5月10日,在某大型超市刷卡购物时,发现小票没有余额,向超市讨个说法,未果。后经区消协工作人员与该超市负责人张某联系,张某当即表态,准备安装一套收费软件,解决小票没有余额问题,还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如家住杏村西路消费者左某投诉:我于2007年6月21日,在池州中行杏村东路分理处缴纳电费时发现供电公司多收1度电费。原来,供电公司对新居户安装电表时都进行调试,一般情况下,调试会产生1--2度电,这1--2度电应有供电公司负担,不该有消费者负担。经区消协工作人员的二次调解,供电公司不仅扣除左某的1度电费,还主动在网上进行搜索,对出现遗漏的用户积极退赔,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