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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两年 40位业主终和开发商达成一致

2007-10-22   浏览:4395
“较真”两年 40位业主终和开发商达成一致 淮南市仲裁委设在淮南市消协仲裁庭首次开庭 2007年10月11日,八公山土坝子紫金华庭小区40位消费者和该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辩护律师,走进淮南市消费者协会的仲裁庭,开庭接受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仲裁,解决一场旷时两年多,消费者“叫真”房地产开发商的纠纷。看到这个,读者心中肯定有一个疑惑,淮南市消费者协会就是消协怎么会有“仲裁庭”呢?到消协投诉,又怎么会好象法院开庭一样,又怎么会由淮南市仲裁委在庭上仲裁呢?原来,这起案子是个契机,淮南市消费者协会及时与淮南市仲裁委联系,依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例》,在淮南市消费者协会设立了“消费仲裁庭”,以开辟消费者维权新途径,将类似这起“40位业主投诉房地产开发商”疑难、复杂的投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均能通过仲裁得到解决。 当天在庭上的40位业主解除了他们心头的疑惑,和房地产开发商一方和平解决问题。这次开庭仲裁标志着“淮南消费者协会仲裁庭”的首次精彩亮相,它以一个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的公证维护者形象出现在淮南市民的面前。一个盘恒在40位消费者心头2年的困绕一下子就解决了,仲裁庭是怎么判案的呢?让我们先来看看事件回放,再看看仲裁庭是怎么一步步解决的。 两年“较真” 较在何处? 2005年10月,如今在庭上的这40位八公山土坝子紫金华庭小区的业主,搬进了新居,本是乔迁之喜,怎么就在心里添堵了呢?原来,这40位消费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从楼盘销售人员处,得到了一句话:只要买小区一楼的住宅,就送一个小院子,院子的栏杆是铁的,漂亮的很。结果,一搬进去,院子渺无踪影。回想着当初买房子时,看着楼盘沙盘中小院子时自己憧憬,众业主心里不能平衡,在2005年10月集体来到八公山区消费者协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盖起院子。 2006年元月,在八公山区消协的调解下,房地产开发商出具了一纸承诺,答应40位消费者,给他们加盖院子。谁知?承诺是有了,可是这些业主们一直等到2007年6月整个小区都快盖完了,仍没看见房地产开发商来盖院子。2007年6月,40位业主再也坐不住了,这次他们准备了30多页的材料来到了淮南市消费者协会,要求给个说法。 针对此次投诉,40位消费者的声音是:当初买开发商房子的时候,是销售人员亲口说的,买一楼就送院子,而且,就是因为这个愿望,我们才选择了买一楼。后来,开发商承诺建小院但和业主们玩时间游戏。 房地产开发商的声音是:我们在销售房子的时候,是全权委托给销售部门的。他们的口头承诺,只是有栅栏并无院子。我们的社区规划在淮南市房产局的存档中,本来就是没有设计院子的,业主们签署的购房合同中也没有提到有院子,从法律角度说房地产开发商并没有什么过失。现在,房地产开发商考虑到销售部门当初销售的不当之处,才承诺给你们加盖院子。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动工,是因为院子围墙的高度,材质,一直未和他们取得一致。如果院墙过高,会影响到二楼住户的安全,和小区整体的美观。 仲裁庭紧抓关键 公正解决 10月11日,开庭现场当事双方陈述完自己的观点、提供完证据以后,人们的神情是专注的,十多位来观看开庭的市民,也等待着仲裁人员的仲裁。根据事实,经过一系列仲裁庭的程序。仲裁员陈述了观点:2005年,40位消费者在购买八公山土坝子紫金华庭花园的时候,听信了楼盘销售人员的不具体的口头承诺,认为完工后一楼有自家的后院,购房时没有仔细查看有关资料、文件。如果根据法律、依从证据,房地产开发商没有一定要加盖院子的义务。现在,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而走上仲裁庭,房地产开发商也承认自己有一定的不当之出,答应业主加盖院子,在今天当场确定了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请双方协商一个都可以接受的围墙高度,此案就可以圆满解决。 抽丝驳茧,仲裁员一翻话语,点醒梦中人。庭上双方和气解决问题。记者随后,采访了业主之一的李先生,他说:通过这两年,我觉得自己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了。如今这样的调解结果,我是表示赞同的。我们的院子有了,这很大程度上是消协和仲裁委的功劳。从6月份来到淮南市消协,有关工作人员帮我们取证、调解了不知道多少次。想不到的是,折腾了两年,我们双方能在今天心服口服、和平解决问题。 我们消费者协会认为:根据《安徽省消费这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我们成立了仲裁庭,为的是更方便快捷的解决纠纷。选择这个在当下社会比较有代表性的案子开庭,我们在这里也想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请您在日常生活中提高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在签署合同、文件时看清条款。以预防给您的生活带来纠纷。 淮南市消费者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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