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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2008-6-3   来源: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张艳红   浏览:3487


段落1

2008年3月13日上午,马鞍山市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参加此次大会的市领导有:市人大副主任周宏基,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焱、市政协副主席徐业志,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基根主持。市工商局副局长罗耕宽、当涂县及各区有关领导,市工商、质监、物价、卫生、药监等部门领导,市、县、区各级消协领导,省、市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各界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大会首先由市工商局副局长罗耕宽受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协会长江广水同志的委托就我市2007年消费维权工作及2008年工作安排做了报告。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工商局、市消协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好评。报告同时也阐明了“3·15”权益日的意义及维权工作的重要性。 其次,是由市质监局副局长郝朝成宣布2007年全市十大维权典型案例。这十大全市维权典型案例都是经过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查办,层层筛选推出的,它充分地反映了我市各部门在维权方面取得的战果,同时大会也提出,希望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加大工作力度,畅通诉求渠道。扼制与防范并举,引导与培训并进,倡导企业自律诚信经营。特别要关注农民的消费维权状况,进而全面提升我市的维权水平。 会议接下来是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消协副会长吴秀华同志宣读诚信维权、“一会两站”先进单位表彰决定并由各位市领导向获得大会表彰的20家诚信维权单位和20个“一会两站”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这四十家受表彰的单位均是经过自行申报、联合审议、网站公示、各部门测评确定等程序选定的,他们代表着我市维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市好百年家居总经理郑静兰也作为诚信维权单位代表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发言。 会议的最后是由王晓焱市长讲话,她说: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现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速构建和谐马鞍山目标的关键之年。切实抓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马鞍山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王市长就我市的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以下几个意见:一是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为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马鞍山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倡导企业经营者诚信自律,强化企业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建设。四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身维权水平。五是突出“消费与责任”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3·15”系列宣传活动。 王市长的讲话为我们维权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借此次“3·15”活动的强劲东风,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以崭新的面貌、十足的干劲认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消费维权工作有机地和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权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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