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爆炸伤眼 依法获赔十万元
2008-6-4 作者:全椒县消协 浏览:2999
2006年8月的一天,对家住全椒航运新村的杭某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杭某吃饭时被自爆啤酒炸伤右眼。杭某当即到本地医院诊治,随后转院到南京市某医院就治。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眼的外伤治好,但造成终身的眼残,经鉴定为九级伤残。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高额的医疗费用和九级伤残结果,31岁的杭某难以承受。无奈和无助的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打了全椒12315消费者的申诉电话。
12315接诉后,立即与厂方取得了联系,并与厂家约定当天前往杭某家中探视。厂家根据《消法》和《安徽消保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12315处理消费纠纷。最终,由厂方一次性补偿杭某人民币10万元,杭某对此非常满意,深深的向厂家鞠躬,向工商部门致敬,由衷的说道:“工商部门是消费者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