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费者协会简报(第五期)
2008-6-10 浏览:3977
2008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市、县(区)消协、市消协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0件,解决322件 (市消协109件、铜陵县消协30件、铜官山区消协102件、狮子山区消协7件、郊区消协3件、开发区1件、铜陵商城分会54件、蓝天商城分会10件、直属分会6件), 解决率为9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64万元,接待来人、来电、来信和网上咨询1100余人次,受到表扬(感谢)信3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器类78件,占24%;家用机械类12件,占3.7%;百货类130件,占40.3%;房屋及装修材料类13件,占4%;服务类83件,占25.7%;农资类2件;其他商品类4件。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141件,占43.8%;价格问题31件,占9.6%;虚假表示方面11件,占3.4%;营销合同方面22件,占6.8%;计量22件,占6.8%;广告8件,占2.5%;安全13件,占4%;假冒3件,占0.9%;其它方面71件,占22%。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本季度投诉比上季度上升6.3%,主要是百货类投诉130件,比上季度增加为42%。商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仍是投诉重点。从报表中分析,商品质量、服务质量本季度为141起,比上季度增加了23.6%。除电视机、空调、电冰箱和手机等家电质量和收费方面投诉频繁外,本季度服装鞋帽、食品等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也是投诉的重点。市消协直属分会成功调解1起群体投诉案件。具体情况是2008年3月24日,凌先生等16户业主集体投诉,反映某开发商建于石城大道某处的商品房,有2栋存在外墙大面积裂缝、顶楼房顶渗水、内墙也存在裂缝等问题。针对这起群体投诉案件,市消协直属分会领导十分重视,一面做好消费者的情绪稳定工作,一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糸,要求尽快妥善解决。在消协的协调下,该公司很快召集施工、监理和设计等部门人员到现场实地察看,认为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虽然不属于明显的房屋质量问题,只是工程施工中留下的暇疵,但开发公司主动承担维修改进,立即组织人员维修,消费者较为满意。
消费警示
网上消费 电视购物维权难
网上消费和电视购物作为新型的消费方式,本该可以省钱、省力、省时,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但是,网上消费和电视购物也存在诸多风险,如消费欺诈、虚假广告、售后服务无保障、格式合同不公平条款,网络支付不安全,消费者隐私权遭受侵犯等。近年来,我市有关网上消费和电视购物的投诉越来越多,特别是有些老年人和中年女性,听信网上或电视上某些广告虚夸误导,盲目地汇钱购买那些价格不菲的保健、美容、美体用品,甚至药品。有的汇钱后收不到产品;有的收到的实物与订购产品不符;有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退货找不着人,“售后服务热线”无人接听,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和难度很大。
消协提醒消费者,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在目前网络消费和电视购物的制度尚未健全,管理还不规范,消费者对网络消费和电视购物的环节没有全面掌握的情况下,还应持谨慎的态度。对于口啤较好的大型购物网站可以尝试着“涉足” 一下,对于美容、减肥、医疗、保健、珠宝首饰等容易被“忽悠” 的消费,还是以传统的模式进行消费为宜。
维权在线
履行三包不含糊 彩电连换三回
日前,枞阳县老州开发区的章先生又激动又高兴地给铜陵市消协打来电话,感谢铜陵市消协多次调解,让他家终于换上一台称心如意的新彩电。原来,章先生于2006年底,在某某电器铜陵连锁店花13000元购买了一台46寸的某品牌液晶电视机,但没看多长时间就放不出图象。当时,章先生就找到商家,商家经过了解,确属质量问题,于是就按三包规定为章先生更换了同品牌、同型号的彩电。可是更换的这台彩电使用不到1个月,又出现了与第一台彩电一样的情况,当章先生再次找到商家时,商家却不予解决了。
今年的“3.15”,章先生想到了消费者协会, 想到了维权, 他搁下手中的生意,赶到铜陵市3.15活动现场,向消协投诉。铜陵市消协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章先生购货发票和第一次换货凭证等证据,很快与商家取得联系,要求商家尽快按三包规定妥善处理。商家于3月25日派人登门核实后,笫二次为章先生更换了同品牌、同型号的新彩电。正当章先生还没高兴几天,这台彩电又“罢工了。于是章先生再次求助铜陵市消费者协会。铜陵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对这家连锁店的进货质量提出质疑,对售后服务不到位不认真的态度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商家履行三包责任不得含糊。该连锁店责任人虚心接受消协的批评和建议,立即又为章先生第三次更换了同品牌、同型号的新彩电。近日,章先生来电话说,这台电视机效果很好、图象很清晰,很满意。
彩电自燃酿火灾
工商所协调 厂方赔偿
不久前,一位消费者到天门工商所投诉,称其购买刚两年多的国产某品牌彩色电视机,自燃产生火灾,致使其家中家俱、空调及墙面屋顶被烧坏,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希望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帮助维权,要求彩电经营者或生产者赔偿损失。该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勘察,拍照取证,与经营者和厂方代表联糸,召集投诉人、经营者和厂方代表协调解决方案。经过工商所的多次协调,彩电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一次性给付消费者1.5万元的经济损失,事件得到圆满解决。